最近出了一件事情,一個11歲的小男孩在放學的路上,遇到一名持刀行兇的歹徒,這名歹徒當時正要劫持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這名11歲的男孩大聲對歹徒說:“他是我同學,你要抓人就抓我好了”果然這名歹徒就放了那個六七歲的孩子,轉手把這名11歲的男孩做了人質。據說這名男孩沉着冷靜,刀架在脖子上6個小時,臉不變色心不跳,直到最後歹徒被警方狙擊手一槍擊斃,英雄少年才安全脫險。
結果呢,北京一家地方媒體就開始炒作這件事情。他們首先採訪了一批專家,這些專家認爲“11歲少年用自身換人質行爲不宜效仿”;爲什麼呢?因爲這些專家認爲“小孩子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對‘後果是否嚴重’並沒有認知性”;還有的專家評論這個11歲的孩子的做法“不是最好的做法”,按照這些專家的想法,這個孩子應該首先分散歹徒的注意力,儘量拖延時間等待警察的到來,或呼喊大人們來幫忙。更可笑的是,這家媒體還採訪了一所北京的中學,一位同學回答:“要是我就不會捨身救別的同學。可能還會嚇着。我覺得這件事挺不可思議”……
其實,這名同學怎麼回答不重要,重要的是看過這組報道之後,第一個感覺就是那名11歲的男孩是在犯傻,爲什麼他在犯傻呢?因爲他沒有過腦子,他要是稍微過過腦子就應該明白自己的生命也是一樣可貴的;第二個感覺是他不夠機智,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應該聽任歹徒把那個六七歲的孩子抓去,而自己撒腿就跑,一路飛奔去報警,對自己的好朋友來個———你挺住,我去報警。
說老實話,我也不希望把這名11歲的孩子樹成榜樣,因爲我深知什麼叫榜樣的力量。在很多年前,有一名勇敢的少年叫賴寧,他爲了撲救山火,貢獻了自己的生命。在宣傳他的事蹟時,就有許多專家提出疑義。據說,《中國少年報》曾在一個月內收到14個省的34篇來稿,報道17個少年兒童救人身亡的事蹟,而其中大多屬能力不足或搶救方法不當。我贊同當時提出疑義的那些專家,生命是可貴的,財產是可以再生的,不能教育孩子爲了撈掉到河裏的一根屬於集體的木頭就慷慨赴死。但是我想矯枉不應過正,以至於當今天有一名少年挺身相救同學於危難之間的時候,我們都在批評他採用的方法不夠機智。什麼叫機智呢?咱們中國人缺少機智嗎?最機智的方法就是你衝鋒我掩護,你頂住我去找人,把生的希望巧妙地留給自己,把死的危險堅決地讓給別人。
什麼叫勇敢?什麼叫正直?什麼叫勇於犧牲?什麼叫捨己救人?這些寶貴的品質都不應該讓孩子知道。一個好的孩子應該是什麼樣的?我們的報道告訴我們,一個好的孩子應該是這樣的———準時上下課、認真完成課堂作業、聽父母的話、做老師的好學生、有禮貌學習成績好,長大了從事一個穩定而體面的職業。小的時候讓大人保護我們,長大以後讓警察保護我們。如果不幸有歹徒出現在我們面前,能躲就躲能閃就閃,至於有人落水,誰讓他自己不小心!我們應該是在有空調有保安的寫字樓上班,住在24小時監控的小區裏,我們兜裏幾乎沒有現金,我們的錢包掏出來全是各種銀行卡,即使被偷被搶也不要緊。這叫什麼?這叫自我保護意識!一個高素質的現代人首先應該具備的不是勇敢見義勇爲這些遠古的品質,我們首先要具備的是自我保護意識!
我不反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我反對的是當一個11歲的孩子在危難關頭挺身而出時,卻有一幫子人在談論什麼自我保護意識和如何更機智地處理這個問題。我在北京的某家地方媒體上甚至看到一個女教師這樣評論這件事情:“現在的孩子都愛看電視,模仿英雄,現在電視中有很多警察換人質的畫面,對孩子肯定有影響。因此電視電影等媒體應做好引導和宣傳作用。”我不懂這名女教師的話是什麼意思?她的意思是不是我們應該多放一點《大話西遊》?
我想起一部電影叫《小鬼當家》,那個小鬼是一個美國孩子,年紀一定小於11歲。他是怎麼對付歹徒的?電影不能認真,但是我想我們中國的父母教師專家在看完電影以後,是否會教育自己的孩子———你千萬別跟那個美國小鬼學習,那是有生命危險的。你應該有自我保護意識,遇到這種事情,交給警察叔叔處理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這樣成長的孩子他們將來的精神氣質是什麼樣的。但是我知道我們的同胞在海外是什麼形象。據說他們安分守己,很少爭取自己的政治地位。即使他們遇到搶劫,他們也很少報案。我的一個朋友在英國工作,她跟我說英國警察只要問報案的華人一個問題,華人就會猶豫不決———開庭的時候,你會作爲證人出庭作證嗎?
我們不能!我們不是膽小,我們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們是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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