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北京林業大學學生處負責人所言,在有限的校園空間裏,自行車數量太多,停放太隨意,給校園生活帶來了很多麻煩。學校在權衡利弊的基礎上,從維護秩序、加強管理的角度出發,準備在校園內禁騎自行車。學校爲此專門搞了調查研究,得出了翔實的數據,並進行了大量的宣傳、解釋工作,這些都是應當予以肯定的。
學校需要注意的是,禁騎自行車作爲一項全局性管理規定,一旦實施將會對全校師生特別是學生產生哪些影響?爲了克服不騎自行車帶來的不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是不是會隨之出現新的困難?學校雖然事先對自行車擁有狀況做了調查,進行了數據分析,但是對於學生與自行車之間的關係、學生對禁騎自行車的態度等側重於設身處地站在學生角度考慮的問題,似乎卻注意得不夠。學校從調查、醞釀到正式頒佈並嚴格執行禁騎規定,如果對多數學生的態度不予重視,那麼,禁騎自行車的決策落實起來就會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問題。
學生和教師是校園生活的主體,學校的一切管理行爲都應當服從並服務於學生的學習活動和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活動。像禁騎自行車這種事關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切身利益的管理規定,理所應當要充分聽取學生的意見,集中體現大多數學生的要求。現在不少地方都在實行聽證會制度,包括立法聽證會、價格聽證會、重大項目立項聽證會,等等,規定所有參加人的發言和未有機會發言者的書面發言,經本人審覈同意,都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聽證筆錄,使參加人的意見無論是反對還是贊成都不至於“說了也白說”,總之,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切實保證相關人羣行使發言權、參與決策權。借鑑類似做法,北京林業大學如果能就是否在校園內禁騎自行車的問題進行廣泛討論,使支持和反對的意見都能夠充分展示,讓多數人的意見成爲決策的依據和基礎,那麼結果無論是禁止還是不禁止,一定都會得到最廣泛的理解與支持,從而將“麻煩”減少到最低限度。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就北京林業大學禁騎自行車的問題進行討論、辯駁,也許並不是煞有介事的“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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