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10月22日電:山東省在日前結束的全省社會救助制度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在今年底以前基本解決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困企業職工、城市困難居民等城市貧困人口的吃飯問題,使他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山東目前已經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爲主體、社會互助爲輔助、臨時救濟和配套優惠政策爲補充、基層社區組織爲依託的社會救助制度。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是社會救助制度的主體工程,是社會保障的最後一道安全網,也是貧困羣衆的生命線。目前全省已經普遍建起了城鄉一體的社會救助制度,有25萬城市貧困人口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金預算爲2億多元,相當於1999年的2倍以上,濟南、青島、濟寧、威海等4市達到了全員覆蓋,應保必保。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鞏固在33萬人左右,人均年保障標準在500至1000元,年投放保障金5600萬元。
另外,通過制定和落實各項配套優惠政策,全省每年爲貧困羣衆減輕負擔9000多萬元;臨時社會救濟年度預算達到3220萬元,累計使19萬人得到了臨時救濟;近80萬城鄉貧困羣衆得到了有效的社會幫扶,累計投入幫扶資金和物資折款2億元以上。
但是,當前還有相當一部分貧困人口沒有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針對這種情況,山東省提出,要把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的特困職工,以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過程中新增加的失業人員,作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點,將其中生活確有困難、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覈定爲保障對象,納入保障範圍。目前山東省已經將省屬單位低保對象的保障資金列入省級財政預算,並在轉移支付中對保障任務重、財政又比較困難的市,給予了適當補助。山東要求各市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調整好財政支出結構,力爭年底前實現低保資金財政全額預算,實現應保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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