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身體健康的孕婦,懷着喜悅之情到醫院裏準備做母親,幾天後竟然與嬰兒雙雙慘死。死者家屬把醫院推上了被告席,索要10萬元直接損害賠償和7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醫院則推說自己不負任何責任。
這名不幸的產婦叫常豔麗,是河南省安陽市電池廠幼兒園教師。被推上被告席的是該市“最好”的醫院———安陽市人民醫院。
去年11月27日,常豔麗到該院做例行檢查,醫生的結論是:常身體很健康,連孕婦經常出現的血壓高、浮腫等都沒有;但是,胎兒的脖子被臍帶環繞。於是,醫生建議住院待產。29日,常豔麗入院,醫院先後給她輸了兩瓶催產素,之後,常豔麗肚子痛疼、噁心,下身大量流血,反應一天比一天強烈。
12月2日晨,常豔麗依照董敏大夫的醫囑吃了蓖麻油炒雞蛋,下午出現了更加劇烈的反應,疼得滿頭是汗。下午6點,常豔麗已經疼痛得不停地撕扯自己的頭髮,併發出陣陣慘叫。常豔麗的丈夫急得團團亂轉,發瘋似地樓上樓下找大夫,前後共找了9個小時,沒找到一位值班醫生。
當班護士叫袁琳,在死者家屬的描述中,這是一個冷酷的“白衣天使”,她不斷地責怪產婦“嬌氣”,不停地呵斥產婦家屬。當常豔麗絕望地抽打自己的臉時,她冷冷地說:“不難受能生孩子嗎?”常豔麗哀求給做剖腹產,袁琳則說:“那是醫生的事,你們找醫生去。”到晚上8點,產婦發出嚎叫。這時,常豔麗的母親和婆婆衝進待產室,“白衣天使”發怒了:“你們都給我出去!你們能接生,那你們在這兒!”這時,產婦臉部、嘴脣變青發紫,並開始吐血。袁琳更不幹了,她喝斥道:“趕快給我把地弄乾淨!”於是,產婦的母親趕緊用拖把拖血跡,洗拖把。晚上9點,產婦開始昏迷。看到這種情況,家屬們都哭了。常豔麗的母親“撲通”一聲給袁琳跪下,哭着說:“俺閨女不行了,求求你,再給醫生打個電話。”袁琳看了看臉色發青、發黑的產婦,一聲不吭,叫另一個護士跑去找大夫,自己則第二次打了電話。
大約20分鐘後,醫生董敏和宋瑜相繼趕到待產室。她們判斷可能是羊水栓塞,立即組織搶救。醫院領導、相關部門醫生也相繼到位。晚10點43分,產婦產下一個死嬰。而幾個小時以前,胎兒還心率正常。其間,產婦多次心跳停止,均搶救成功。12月3日晨6點半,常豔麗因心臟衰竭,再也沒有睜開雙眼。
一個半小時後,死者家屬要求看病歷,護士長說:“你們無權看。”他們找到一位姓王的院長,他答覆道:“病歷能讓你們看?你們真是異想天開!”並欲打110讓警察來抓死者家屬。上午10點,死者家屬終於看到董敏、宋瑜、袁琳,他們正在一個房間篡改病歷。肝腸寸斷的受害者家屬打110報了警。
安陽市人民醫院負責處理此事的醫務科王科長,對死者家屬的說法予以全盤否定。他說,像人民醫院這樣大規模的醫院,不可能9個小時找不到醫生,所以,根本不存在擅離職守的問題。這起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死者家屬反映的篡改病歷問題,這位科長說,她們是在“完善病歷”,因爲死亡記錄只能“事後補充”。另據這位科長介紹,死者家屬當時來了上百人,在要病歷時還把董敏大夫給打傷了。
同王科長一樣,袁琳對死者家屬所述的每個細節也作了否定。
今年1月12日,安陽市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認爲“不存在篡改病歷,構不成醫療事故”;但是,院方也存在不足,如:醫療文件書寫不及時、不全面;除醫師的診治無病程記錄;一二線醫生手術時,對其他病人應觀察處理,等等。
對安陽的這次鑑定,死者家屬作出了強烈反應,要求上級有關部門作二次鑑定。出人意外的是,安陽市人民醫院稱,他們對鑑定結果也不滿意。
這起案件的審理也波瀾不斷。今年7月12日,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原、被告均已出庭。庭審持續了一天,審判長當庭宣佈另行宣判。
4天后,安陽市人民醫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之後,安陽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案件移送到北關區法院受理。
然而,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管轄權異議應該在答辯期間內提出。被告在庭審程序完畢後提出管轄權異議,並且得到中級法院的支持,死者家屬心頭再度蒙上一層陰影。 (袁成本 王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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