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專事搶劫熱戀情侶的犯罪團伙主犯蔡港溪,被福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蔡港溪系龍海市顏厝鎮人,現年21歲,平日遊手好閒、爲人兇殘。去年11月4日晚10時許,蔡港溪糾集鄭某和方某預謀後攜帶砍竹刀、鍍鋅管等兇器,竄到天寶鎮防洪堤,對正在堤上閒聊的情侶李某和高某進行搶劫,共搶得摩托車一輛和手機一部。去年11月27日晚9時許,蔡港溪又糾集鄭、方兩人竄到天寶鎮茶埔村的防洪堤上,對正在熱戀中的情侶謝某和周某進行搶劫,並致被害人謝某死亡,製造了一起血案。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蔡港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兩次夥同他人暴力劫取財物,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且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簡清枝 溫繼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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