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服用“梅花K”中毒的53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有關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賠償613萬元。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已經正式受理了此案。
今年8月,株洲市53人因服用“梅花K膠囊”中毒。據瞭解,這53名中毒患者共購買了“梅花K”93盒,有近10人嚴重中毒,經濟上受到損失,身心遭受損害,其中有的還很嚴重。其中,27歲的沈智芳因服用假藥“梅花K”嚴重中毒,至今還躺在醫院,昏迷50多天,極有可能不會再甦醒過來。23歲的陳桂蘭因服用“梅花K”中毒造成殘疾,如今智力只相當於7歲小孩的水平,並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家庭因此負債10餘萬元。
原告認爲,被告株洲電視臺在應當知道“梅花K”廣告虛假的情況下仍設計、製作、發佈,致使消費者受到電視廣告的誘導而去購買“梅花K”,因此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張振錄以原株洲市財貿職工醫院原院長身份在虛假廣告中對“梅花K”的功用及療效作用作誇大宣傳,客觀上起到了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購買“梅花K”的作用,而且從中謀利,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被告株洲市藥業有限公司所屬的華坤藥店等數家藥品零售店,株洲市藥材有限公司所屬的金山大藥房非法銷售“梅花K”假藥,被告株洲慶雲股份有限公司允許被告金山大藥房冠以株洲慶雲的名稱在慶雲商場的超市中賣藥,且開具慶雲國有藥店的交款單,在慶雲商場的收銀臺交款,致使消費者將金山大藥房認爲是慶雲商場的藥品櫃而放心購買“梅花K”,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據此,原告將株洲市藥材有限公司及張振錄等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提起訴訟,向株洲市藥材有限公司、株洲市藥業有限公司、株洲慶雲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雙倍返還藥款29388元,並向這3家單位索賠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613萬餘元。
“梅花K”系廣西半宙製藥集團公司第三製藥廠生產。該廠法人代表爲牟取更大的經濟效益,將產品委託陝西傑事傑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程書羣負責總經銷和外包裝的提供。程擅自在藥品說明書上擴大藥品功能療效和適應症,並要求廠家添加四環素成分。
經湖南省藥檢所檢測表明:該廠添加了過期的、不宜製成膠囊的四環素,其含有的四環素降解產物遠遠超過國家允許的安全範圍,特別是差向脫水四環素,服用後臨牀上表現爲多發性腎小管功能障礙綜合徵,引起腎小管性酸中毒,產生乏力、噁心、嘔吐等症狀。(張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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