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指出,要“堅持清正廉潔,反對以權謀私”,要求全黨必須圍繞爲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這個根本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立黨爲公、執政爲民,這是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是黨的作風建設的根本目的。人民法院是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按照黨的作風建設的要求,建設一支廉潔自律、秉公執法的讓人民滿意的審判隊伍,以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是黨在新時期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項重要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實現“公正與效率”這一世紀工作主題的重要保證。
反腐倡廉,取信於民,就必須加強對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各級法院要抓住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深入開展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把爲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作爲一切工作的最高目標,把追求司法的公正與效率做爲自己的天職,真正爲黨的事業、爲人民司法事業鞠躬盡瘁,無私奉獻。
反腐倡廉,取信於民,就必須加強法官的自律意識。法官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守護人,法官的品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裁判的品質。法官能否清正廉潔,將直接影響着司法的形象與法律的尊嚴。爲此,各級法院要注意引導廣大法官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自覺抵制各種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確保每一位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自覺作到無邪、無私、無慾、無畏,切實保證爲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反腐倡廉,取信於民,要求各級法院必須健全和完善監督機制。近年來,各級法院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人民法院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還有很多,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監督機制,不斷拓寬監督渠道,有效地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
反腐倡廉,取信於民,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好審判職能,堅決查處以權謀私案件。要注意集中力量查處大案要案,不管涉及誰,不論職位多高、權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嚴厲懲處,決不手軟,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廣大法官一定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要有同腐敗分子鬥爭到底的勇氣與信心,本着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秉公執法,剛正不阿,嚴厲打擊腐敗行爲,堅決反對以權謀私,捍衛和維護黨組織的純潔性。
新的世紀,新的征程,新的挑戰,新的要求。“堅持清正廉潔,反對以權謀私。”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對人民法院提出的更高要求。各級法院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以一種積極向上,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不斷開拓,勇於創新,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高素質法官隊伍,爲黨和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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