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我到西單商業街閒逛,帶了一瓶沒有商標的礦泉水瓶裝的涼開水。我在西單商場電訊部喝了半瓶水,然後用營業員給的一張電視機說明書卷着礦泉水瓶去華潤超市。在超市轉了轉,沒有要買的東西,便拿着喝剩的半瓶水往外走。一個小夥子在門口拽住我的胳膊,說:“你這瓶礦泉水怎麼沒交錢?”我一邊把水瓶遞給他看,一邊說:“你憑什麼說這瓶礦泉水是你們超市的?這是我從家裏帶來的白開水。”小夥子不做聲,攔在我面前不讓走。這時,過來一位女主管,一邊奪我手中的瓶子,一邊說:“你不服咱們馬上就過機。”我說:“如果過機證明礦泉水是你們的,我沒交錢就拿出來是盜竊;如果不是你們的礦泉水,你們對我得有個說法。”她輕描淡寫地說:“如果不是就放你出去唄!”我認爲過機就是用機器搜身,有辱我的人格,堅決不同意。正相持不下,超市負責人出現了。她對我很不客氣地說:“咱們找個地方說說。”示意小夥子把我推到一間小屋裏。
在那間屋子裏,這位負責人、主管和小夥子等人很威嚴地審訊我:“你是哪裏人?”“我是中國人。”我答。“你拿的礦泉水交款了嗎?”“是我自己帶來的。”我說。“你在哪裏買的,有小票嗎?”我爲了儘快擺脫這種備感屈辱的訊問,提出給原工作單位打電話,負責人不同意。我請她替我打電話,也被拒絕。我讓她打電話報警,她把電話機挪到別處,說電話機壞了。我氣憤至極,胸悶、氣短、頭暈、四肢顫抖,要求見他們的法人代表。得到的回答竟是:“我們老闆在香港,你到香港去見吧。”我抗議他們非法扣留、審問我,這位負責人聲稱:“就是扣留、審問你了,你上哪告隨你的便。”說罷,上前搶我手中的礦泉水瓶,我不給。她說有事要辦,起身離去。我趕緊追出去,要求她給個說法。她拿過我手中的礦泉水瓶,一看是半瓶水,還沒有商標,斷定不是他們超市的。然而,她竟毫無歉意,以輕蔑的口吻說:“放你出去,有家回家吧!”說罷,棄我而去。我在後面追她,被那個小夥子攔住。
我在西單華潤超市被非法扣留、審問了33分鐘,遭受了70年人生中不曾有過的侮辱。回家後,我越想越生氣,心絞痛發作,呼吸困難,直出冷汗。第二天,家人把我送到北京醫院治療。(中華全國總工會離休幹部 宋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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