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依法嚴懲了一名在北京稱得上“檔次”最高的製毒販毒者劉應泉,這名中國中醫研究院中藥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可以稱得上“戒毒專家”,然而他卻因製毒販毒被法院以販賣、製造毒品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與其他製毒、販毒案不同,今年已經59歲的劉應泉制販的名爲“毒癮消”的毒品,竟然是劉應泉充分發揮其所掌握的醫藥學知識和“聰明才智”自己研製出來的。
羣衆舉報 警方查獲“毒癮消”和販毒者
2000年12月27日上午10時,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偵支隊緝毒隊接到羣衆舉報: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的一名無業人員有吸毒行爲。
當日下午2時左右,正在家中與他人一起吸毒的這個無業人員被警方當場抓獲,公安人員還在她的家中查獲一種名爲“毒癮消”的紅白相間的膠囊。這名吸毒人員交待,她平時通過肌肉注射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而自從用了“毒癮消”後,“毒癮還真沒先前那麼大了”。
公安人員把查獲的“毒癮消”膠囊送去化驗,結果發現膠囊中竟含有國家規定管制的麻醉藥品美沙酮,含量高達2.3%,而經常服用這種麻醉藥品,也會形成癮癖。
經過進一步查問,“毒癮消”是這名吸毒者以每瓶18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一個叫宋文江的人手中購買的,她還交待說:“這種藥他一般每瓶賣250元,因爲常買,他給我的價錢稍低一點。我前後一共買過6瓶。”
警方決定以“假買”“毒癮消”的形式,抓獲宋文江。
12月28日晚7時左右,喬裝改扮的偵查員以到宋文江的家中購買“毒癮消”的名義將其抓獲,並當場從他的家中查獲20多瓶、400多粒“毒癮消”。
47歲的宋文江曾經兩次被勞動教養,還曾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10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他仍然不務正業,通過他這個“中間人”,不少癮君子迷上了“毒癮消”,他自己也從中獲利不菲,一瓶藥就能掙近百元。
出乎意料的是,宋文江出售的“毒癮消”竟全部是從中國中醫研究院中醫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劉應泉那裏購買來的。劉應泉賣給他的價格是8元錢一粒,每瓶120元。
“劉應泉說這是一種戒毒藥。我曾經拿着這種藥去山西的一家戒毒所推銷,他們檢驗後說裏面有美沙酮,是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沒有要。”宋文江交待說,“後來我就把它賣給了吸毒的朋友。我曾經看到劉應泉用一塊木板鑽上小孔,做膠囊殼,後加入藥粉就行了,非常簡單。我前後從劉應泉手購買了約2000粒‘毒癮消’。”
從研究戒毒藥開始製毒
59歲的劉應泉畢業於上海第一醫學院,畢業後一直從事中醫藥研究工作,還曾經參加過腫瘤防治等9個重大課題的研究。
從1994年開始,劉應泉對戒毒藥品的研究發生了興趣,並研製成功了一種戒毒新藥“毒癮消”。1996年,他終於“破譯”了美沙酮的生產工藝,利用從化學試劑店買來的藥品自己生產出了美沙酮。
他把自己生產的美沙酮添加到原來的“毒癮消”中,在沒有獲得任何批准的情況下,開始生產這種所謂的“戒毒藥”。他還把新的“毒癮消”作爲自己的科研成果上報到有關部門。身爲藥品專家,劉應泉當然知道麻醉藥品美沙酮是不能隨便使用的,他在相關的報告中閉口不提“毒癮消”中含有美沙酮。在向國家申請生產批號時,“毒癮消”中含有的美沙酮被查出,沒有獲得生產許可。
背叛家庭製毒品 掙錢買房、炒股、養“小蜜”
“潛心”研究的“科研”成果沒有獲得合法身份,劉應泉很不甘心,他索性在自己家裏開始了“毒癮消”的生產。
1998年,劉應泉通過一名吸毒者認識了宋文江,就把自己研究的“戒毒藥品”推薦出去。宋文江很快爲他找到了買主。眼看着這種黑市藥品爲自己帶來了滾滾財源,劉應泉也就不再提“毒癮消”的生產許可一事,而是把租住的東直門南大街的一所房子和用贓款買來的北京市朝陽區某花園的一處房子變成了自己的地下加工廠,夜以繼日地生產毒品。爲了擴大生產,他還通過在承德某藥廠工作的熟人委託該藥廠加工美沙酮,打出的旗號是生產戒毒藥。
劉應泉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一個女兒出國留學,另一個在公司工作,他的妻子也是科研人員。得知丈夫在加工管制藥品後,妻子百般規勸,可此時的劉應泉早已被金錢迷住了眼睛。他瞞着妻子,繼續鋌而走險,終成階下囚。回憶起妻子的規勸,他竟說:“我們的矛盾就在於她的膽子太小,而我的膽子大。”
讓一向遵章守法、埋頭科研的劉應泉膽子大起來的是“毒癮消”帶給他的暴利。儘管過去開公司他也賺過些錢,可是在製毒的巨大利潤面前,他最終還是放棄了自己的良知。
劉應泉生產一粒“毒癮消”成本只有2元,可是宋文江從他這兒購買的價格是每粒8元。一瓶“毒癮消”裏面裝15粒膠囊,這樣一瓶他可獲利90元。他前後共生產了十幾萬粒“毒癮消”,出售中獲利30餘萬元。他在北京朝陽區某花園購置的三居室住房和他在股市上20多萬元的投資,都是來源於他的這項“科研成果”。
劉應泉被抓獲時,偵查人員在他的兩處住房內搜出了3大箱、29公斤“毒癮消”,其中含美沙酮941克,還查獲了大量的半成品和製毒工具。
除了製毒,劉應泉還養有兩個“小蜜”,她們均是外地醫院的大夫,對劉應泉的“製藥特長”崇拜得五體投地。金錢似乎真的讓他得到了曾經嚮往的一切,劉應泉在年近花甲的時候又找到了“感覺”,他甚至誇口說自己連“偉哥”也能生產。
(小標題)“毒癮消”就是毒品
購買劉應泉的“毒癮消”的都是些癮君子,他們買“毒癮消”名義上是爲戒毒,實際上是把“毒癮消”當成了毒品的替代品,尤其是對那些囊中羞澀的癮君子來說,價格相對便宜的“毒癮消”的確能解燃眉之急。
從劉應泉生產的兩種膠囊的“毒癮消”銷售情況,我們不難發現:劉應泉生產的紅白膠囊,其中美沙酮含量較高,銷量就特別好;而藍白膠囊,美沙酮含量較低,則幾乎就無人問津,原因就在於美沙酮的含量上。
作爲藥物方面的專家,劉應泉當然知道製毒的下場,所以從堂堂的研究員墮落爲製毒犯後他仍矢口否認自己生產的是毒品,他甚至把自己描繪成拯救吸毒者的神醫,還把每粒6元錢的暴利說成是爲了收回成本。實際上,在明知美沙酮是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的情況下,他的所謂“戒毒”不過是在用一種新的毒品繼續麻醉無知者的身體和心靈。
有關資料顯示,美沙酮屬阿片受激動劑,屬麻醉鎮痛藥。根據國家對麻醉藥品管理的有關規定,阿片類、可卡因類、大麻類、合成麻醉藥及衛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癮癖的藥品、藥用植物及其製劑都屬麻醉藥品。國家之所以對這些藥品嚴加管制,就是因爲這些藥品會成爲癮君子的替代品。
據瞭解,在我國農村一些地區,癮君子們會尋找毒品的代替品。劉應泉製造的“毒癮消”毒品,雖然和常見的毒品不同,但是一旦吸服上癮,也同樣會危害人的健康。因此,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爲,在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同時,對毒品生產和吸食中出現的一些新趨勢也應加以密切關注,尤其是在麻醉藥品的管理方面還要加大力度。
法院經過審理最終查明,劉應泉從1998年至2000年的3年間共販賣、製造“毒癮消”達30535克,其中含美沙酮957.56克。宋文江先後從劉應泉處購買“毒癮消”720克,其中含美沙酮16.56克,並在明知其中含有美沙酮情況下,仍出售給他人。
法院認爲,劉應泉、宋文江無視國家對毒品的管制法規,劉應泉非法制造並向他人販賣含有美沙酮的“毒癮消”的行爲已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宋文江非法向他人販賣含有美沙酮的“毒癮消”的行爲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在依法對劉應泉判處死刑的同時,還一審判處宋文江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宣判後,劉應泉一方面表示感到十分後悔,稱自己不該一時糊塗,違反國家的法律,給家庭和親人帶來了精神上無法彌補的痛苦;但他同時竟然還認爲自己冤枉,表示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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