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是一種對人體有毒的化學藥品,人食用甲醛浸泡過的食品後,即可引起胃痛、嘔吐、呼吸困難,甚至死亡。但一些不法奸商利慾薰心,竟然利用這樣一種毒性的化學物質浸泡魷魚、蝦仁、雞腿菇。
江西省技術監督局日前抽查了1家批發企業、9家酒店餐館及10個零售攤點的54批次產品,發現5批次產品用甲醛浸泡防腐;在對南昌墩子塘菜場檢查時發現一些攤點的魷魚、黃管、蝦仁和雞腿菇都用甲醛浸泡過。
據醫學專家介紹,甲醛水溶液在商業上叫着福爾馬林,防腐能力特別強,五萬分之一既可抑制細菌生長。農貿市場的少數商販因爲不具備水產品冷凍保存條件,爲使未售出的產品不腐敗變質,而使用甲醛浸泡保鮮。南昌技術監督部門已經對查出的不合格商品依法進行了處理,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水產品時要多長個心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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