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閉會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通過了一系列法律修正案和新法律,其中一些新內容引人關注。
不建立工會違法
本次會議剛通過的工會法修正案提出,不建立工會違反法律,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併工會組織。
同時,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爲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
不得把職業病轉到中西部
本次會議剛通過的職業病防治法提出,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中西部地區。
同時規定具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和作業均不得轉移,還增加了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轉移、直至其符合要求的內容。
馳名商標不得亂評
本次會議剛通過的商標法修正案指出,馳名商標認定需考慮下列因素:(一)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不得隨意評比馳名商標。
免費使用作品有限制
本次會議剛通過的著作權法修正案提出,免費使用作品需有限制。修正案規定了在12種情形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需加以限制:“國家機關爲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衆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另外,修正案規定,編劇、導演、作詞者和作曲者,對其作品不僅享有署名權,而且應享有獲得報酬的權利。藝術設計、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也被納入著作權法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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