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例律師涉嫌僞造證據罪案,日前在福安市法院一審宣判:福安市檢察院指控韓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黃亞斌爲辯護人僞造證據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據福安市法院查明:2000年9月4日,福安市公安局曾向福安市檢察院移送一起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的案件。該案嫌犯吳培春的律師黃亞斌向檢察院提交了一份調查報告,認爲吳不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針對這份調查報告,檢察院於今年6月29日向福安市法院提出公訴,指控黃亞斌採取改變證言內容的手段,僞造證人的證言。
福安市法院經多次開庭審理,最後一審認爲黃亞斌提供的4份證言,客觀上均得到證人的認可,內容並未違背事實。黃亞斌主觀上沒有違背事實改變證言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妨害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只是在對兩個人的取證問題上,存在程序上的違法,但其行爲不構成犯罪。(黃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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