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只因爭論大門是否上鎖,引發了一起殘忍的殺人命案。9月28日下午,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天津對被告人苗春東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家屬2萬餘元。
2001年1月,鐵路某段站修所文化室被盜。爲加強保衛,車間領導安排一些職工上夜班加強巡守。20日晚,35歲的被告人苗春東在門衛室值班,晚飯時獨自喝了些白酒。當日22時左右,一輛機車進入站修所拉出修好的車輛,苗春東負責開關大門。被害人李某某找到苗說,大門沒鎖,苗說自己已鎖好了,待二人到大門處看時,門確實沒鎖上,此時苗春東認爲李某某和他過不去,遂與李發生爭執。苗回到門衛室後越想越氣,便產生了報復李的惡念。
23時許,苗持自制的39釐米長的雙面鋼刃匕首竄至李所在的制動室內,朝躺在牀上看書的李某某胸部、肩胛骨處和麪部連刺10刀,致使李被刺破心臟,當場死亡。次日1時40分許,天津鐵路公安處馬柳車站派出所接報案後,於2時許趕到案發現場。苗春東在門衛室手拿匕首和公安人員僵持着,經長達6個小時工作,苗繳械就擒,同年2月24日苗因故意殺人罪被逮捕。(張敬 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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