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華盛頓郵報》披露,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司法部的官員抱怨說,因爲受民權法的束縛,他們對“9.11”恐怖襲擊後逮捕的一些嫌疑犯毫無辦法。這些人鑽美國法律的空子,採取“要口供沒有,要命有一條”的戰術,致使調查和審問無從下手。
嫌犯們35天一言不發
“9.11”事件後,美國司法部門逮捕了150多名與恐怖事件有關的嫌疑犯,並與國外情報部門合作,找尋到幾千條線索。但目前最吸引FBI視線的,是被拘留在紐約的4名嫌疑人。這4人分別是法裔摩洛哥人莫塞歐伊,印度人賈維德.阿茲莫、阿里.汗和前波士頓出租車司機納比爾.阿爾馬拉。阿爾馬拉被認爲與拉登的“基地”組織有聯繫,而莫塞歐伊是因爲向飛行學校詢問如何駕駛飛機,但對怎樣降落不感興趣而引起有關當局注意的;兩名印度人則是因爲“舉止怪異”而被懷疑,他們外出旅行時持假護照,染了頭髮,身上還攜帶着與紐約劫機者一樣的小刀及5000美元現金。由於FBI相信能從這4人口中挖出重要情報,於是對他們許以從輕判罪,高額獎金,安排工作,頒發新的身份證,甚至承諾把家小接來,全家人在美國過新的生活等種種好處。但這4人就是守口如瓶,死不開口。
一名FBI高級官員形容審訊的場面說:“已經35天了,無論你問他們什麼,他們就是一言不發,場面一直非常尷尬。”另一名調查人員認爲,形成這樣局面的原因是因爲這些人知道,美國進行審訊,即使嫌犯不開口講話,調查人員也不敢通過體罰甚至酷刑的手段來取得證詞。因爲根據美國法律,任何通過這樣途徑獲得的證言都不得在審判中作爲罪證,使用這些手段的司法人員還可能面臨受害者或政府方面的起訴。
美國考慮動用麻醉藥
嫌疑犯三緘其口,你又不能動他們一根汗毛,這讓FBI的審訊人員一籌莫展,“我們基本上對他們持人道主義態度,但有時他們也真的讓你發怒。我們的壓力越來越大,不得不另出高招。”這所謂的“高招”是指使用藥物或者是允許對嫌疑人的身體“施加一定的壓力”,據說這些都是以色列同行訊問嫌疑犯時慣用
的方法。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的一名教授認爲,如果嫌疑人被懷疑會帶來致命性的攻擊,那“使用一點暴力來獲取情報也是允許發生的”。
至於使用藥物,這在技術層面上不成問題,因爲美國本身就擁有可以使犯人吐露真情的麻醉藥,但一般情況下必須經司法部和最高法院批准才能使用。面對目前的窘境,FBI內部和一些法律專家都在圍繞能否採取這些非常措施爭論不休:有人認爲,只要能獲取重要情報,給犯人用藥或採取點其他方式沒有大礙,但也有人擔心這樣做會玷污了整個審判,使得美國的民權法面臨挑戰。
引渡到“嚴厲的”國家也是一招
爲了避免採用以上兩種方法,就還有一種手段,那就是把這些嫌疑犯引渡到其他允許對嫌疑人施加“較大壓力”的國家去。像這4個嫌疑人中,引渡莫塞歐伊到摩洛哥或法國去受審就是可行的。
但引渡嫌疑人到審訊“嚴厲”的國家也不一定是“包治百病”的妙招。1997年,一名在加拿大被捕的沙特公民被懷疑與胡拜爾的美國基地爆炸案有關。當時,該嫌疑人保證會向美國方面提供證詞,於是美國把他引渡到國內,但後來此人翻臉不認賬,到達美國後拒絕與警方合作。FBI沒有辦法,就威脅說要把他送回沙特,在那裏他可能會被砍頭。其實FBI的真正目的是想用這種方法嚇唬他,讓他開口。但這個嫌疑人不爲所動,他大罵美國警方是騙子,並表示寧肯被送回沙特。結果在沙特,他並沒有被處死,至今還呆在監獄裏。
與“嚴厲派”和“引渡派”不同,FBI內部有些人堅信,減刑纔是獲取證詞的好辦法。1998年爲了取得美駐東非兩大使館爆炸案的線索,美國曾經爲兩名願意提供線索的罪犯減刑,這兩人都曾是拉登“基地”組織的成員,但現在他們都在美國方面的保護下,攜家人在美國定居,政府方面還給他們錢,幫助他們重新開始生活。(特派記者 任毓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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