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無論如何也難以相信,多年的好友竟然將他騙得這麼悽慘,落得個錢財兩空,無家可歸。
這天周某獨自一人在家中幹家務,忽然聽到門鈴響了起來。打開房門一看,門外是一個陌生人,對周某說道“我找張某。”“張某已不住在這裏,房子已賣給我了。”“我纔是這房子的主人,這房子是我租給張某的,這個月他沒交房租,我是來找他收租的。”周某終於明白,自己“發小兒”的好朋友竟然騙了自己。無奈之下,周某來到公安南開分局八里臺派出所,向民警講述了事情的原委。
1999年的4月,周某的好朋友張某找周借5萬元的本錢做生意,並許諾半年之後,連本帶利還給周某6萬元,同時表示願把自己的一套獨單抵押給周,半年後待錢還清,再把房收回,周某想了想便同意了。事隔半年,周某找到張某要錢,張某提出將房子折價7萬元賣給周某,周某再掏1萬元房子便歸其所有。周某覺得自己實際上只要花6萬元便能買下這個獨單很合適,便同張某談妥以房抵賬,並於年底訂立了買賣協議。哪想住了一年多,突然又冒出個房主來。
八里臺派出所領導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細緻的工作。通過大量走訪、查證,多渠道查找犯罪嫌疑人的線索,辦案民警很快確定了張某確切的藏身地點。10月24日凌晨,張某回到了住處,宏所長一聲令下,民警破門而入,將犯罪嫌疑人張某當場抓獲。
經審訊,張某如實交待了用租來的房子抵押,騙取朋友周某現金6萬元的犯罪經過。現年46歲的張某聽一個朋友講可以合夥做包船的生意,於是找到周某,提出借錢的要求。但當他拿到這筆錢後,卻根本沒有用於做生意,而是把自己扮成了大老闆,着實瀟灑了一番。當週某要求還錢時,他腦子一轉,將租來的房子賣給了周某。事後他用周某補交的1萬元房款按月去交房租,可是一年多過來,他再也無力支付房租,於是一走了之,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此後他自知紙裏包不住火,曾幾次搬家逃避警方追查,哪知到頭來還是沒能逃脫法網。(劉巒玉琪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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