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0日,湖南省衡陽縣三湖鎮鎮幹部組成“突擊隊”收取農民統籌提留欠款和計劃生育罰沒款,毆打羣衆62人。2000年,湖南省委以1號文件對“三湖事件”通報批評,9名鎮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有3名幹部被追究刑事責任。
凌小軍是受處理的9名幹部之一。最近,記者見到了凌小軍。他的自述發人深省,對農村基層幹部如何轉變作風,改善黨羣、幹羣關係頗有啓示。
“幹部打農民 等於打父母” 我叫凌小軍,今年25歲。1997年從衡陽市農校畢業後,分配到三湖鎮政府工作。帶着到農村廣闊天地能大有作爲的理想,我當上一名駐村的脫產幹部。
但不久我便陷入苦惱之中。由於幹羣關係緊張,三湖鎮幹部向農民收取農業稅和鄉統籌、村提留經常遭到抵制,很難收上來。爲了完成財政上交任務,儘管時常領不到工資,我們不得不按要求每人借5000元錢給鎮財政。 爲了完成財政上交任務,也爲了教訓一部分我們眼中的“刁民”,就想着要給農民一點顏色看看,於是,1999年9月10日,突擊行動發生了......
回想起來,當時我的確是年輕氣盛,頭腦發熱。組織上處分我後,我更加迷茫,對農村基層工作完全喪失了信心,計劃外出打工。
這件事驚動了省、市、縣各級領導,縣委派來了新的鎮領導班子,加強了思想政治教育。我們每個月都要集中學習政策法規和中央文件,學習爲人民服務的方法和本領。2000年初,縣委、縣政府吸取“三湖事件”的教訓,又大張旗鼓開展了轉變幹部作風活動。
我現在對三湖鎮的農民抱着很深的內疚。對照“三個代表”思想,我們的工作以前得不到農民支持,我認爲最主要的是作風飄浮,脫離羣衆,對農民“要”的多,“給”的少,沒有代表廣大農民的利益。靠高壓手段,怎能壓服人心呢?此時,父親火辣辣的批評又在我的耳邊響起:羣衆是幹部的衣食父母。你本人是農民的兒子,你們當幹部的打農民,不就等於打了你們的父母嗎? 我冷靜下來。經反省後逐戶上門向羣衆賠禮道歉。
熱心服務 贏得民心
2000年初,經過組織考察,我重新當上了駐村幹部,工作方法也發生了質的變化。
以前我住在村裏的時間少,像個游擊隊員,到處找農民收錢,很少給農民辦事;2000年,我打起揹包扎到西村,在農民家裏住了近將300天,70%的時間用於給農民辦實事。我組織村裏的農戶修了水塘、清理了渠道、維修了電排;我還發揮農校畢業的優勢,幫助農民推廣農業優質品種,提供病蟲警報。
西村有個樑家組,3年沒給國家交一分錢稅費。我在走訪這個組時發現,老百姓主要爲了兩個問題在和幹部鬧彆扭,一是組級公路沒修好,羣衆運輸糧食沒路走;二是一位村民建房,要佔用鄰居地基,在補償費上發生糾紛。他建不成房子,就拒絕上交稅費。
爲了解開這兩個疙瘩,我在樑家組連開了3天3晚的會,進行說服溝通。又帶領羣衆把路修通。這次在樑家組我呆了9天時間,處理了8個問題,村民們把拖欠的稅費基本交清了。
不是“刁民”是親人
過去,我老是認爲有些羣衆故意和幹部作對,是“刁民”,而現在我卻覺得農民羣衆是最可親可愛、最有感情的一羣人。
記得我剛到西村時,有些農民認爲我太嫩了,沒有能力。加之“三湖事件”的影響,農民對幹部的印象不好,有的見了幹部就搖頭吐唾沫。現在西村的農民不論在哪兒看到我都打招呼,對我的工作能力也翹起大拇指。他們有什麼紅白喜事,總忘不了把我這個駐村幹部當上賓。去年冬天,我在西樑柳衝組,白天幫農民幹活,晚上開會,患了感冒。村民們主動買藥、送水,還煮蛋湯給我吃,把我當成他們的親人。
現在,我們的各項工作得到農民的支持。今年上半年,我們鎮的財政稅收排全縣第一,幹部的工資也能基本保證發放。
“三湖事件”過去了兩年多了,這兩年對我來說是一個即痛苦又幸福的過程。我現在最大的感受是,和農民打交道,一定要遵循“投之以桃,報之以李”的原則,只要我們堅持改進作風,“三湖事件”就會永遠成爲歷史,基層工作的路會越走越寬。
(記者瞭解到,今年8月28日,衡陽縣監察局下發文件,解除了對凌小軍的行政記大過處分。現在他已被髮展爲中共預備黨員,並擔任了三湖鎮三湖責任區副主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