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案在夜幕下發生
“打,往死裏打,看他們再佔不佔咱們的草山!”
“打,往死裏打,打死了有人撐着!”
“打,有這麼多人,法不制衆!”
2001年5月22日晚8時30分,甘肅省岷縣鎖龍鄉嚴家村。
300多名村民邊喊、邊追、邊打,石塊像雹雨般砸向一輛北京吉普、一輛雙排座小卡車。兩車加大油門向前“逃亡”,“砰、砰”,車上發出了林警告警的槍聲,但這時的村民已經在少數人的煽動下失去了理智,變得有恃無恐,仍將棍棒、石塊狠狠地砸向兩輛車。當兩輛車就要衝出衆圍駛出村口時,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後面的那輛北京吉普突然一晃,翻進了路邊的水渠裏熄了火,瘋狂的村民一下子圍上去,一頓亂砸亂打,將車上的人打傷,將車砸毀,並搶奪了一支六四式手槍和一部手機。
事發後,駐村(片)鄉幹部杜孝忠和5位村幹部看到被打的小隴山林業局黑虎林場的人員傷勢嚴重,事態非同小可,就立即找車將傷者送往岷縣鎖龍鄉衛生院。不幸的是林場指導員51歲的辛虎生因傷勢過重、流血過多,搶救無效,當晚犧牲。同樣不幸的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長34歲的郝文平也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於5月23日犧牲。其他傷員是3人重傷4人輕傷。
慘案就這樣發生了。
10月13日,記者在嚴家村採訪時,村民們這樣說:“22日下午6點多,林場的兩車去鎖龍鄉經過村子時,被村民嶽成森等人看見,告訴了村支書嚴國壁,嚴國壁就叫嚴維耀和杜江紅等人去通知各社社長召集羣衆,準備攔車和林場的人鬧一下。同時,駐村鄉幹部杜孝忠也召集村裏幾個會說話(能說會道)的老人,等林場的車回來時,叫他們把車擋了,就草山的事跟林場的人論理。當林場的車返回來時,沒想到衝突竟然如此暴烈嚇人。”
那麼,林場與鄰界的村民之間爲什麼會產生如此暴烈的衝突?原來,這都是草山惹的禍。
村民:草山是我們的命根子
嚴家村,鎖龍鄉以北,5.1公里處。嚴家村,黑土、木輪車、二牛擡槓、小泥巴屋子……記者看到,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窮村。
據瞭解,嚴家村共有349戶人家,1696人,其中特困戶36戶,174人。耕地面積3321畝,人均近兩畝。由於氣候涼,地勢陡,自然條件惡劣,能種的莊稼只有洋芋、大豆、青稞三大樣,加之年年的雹雨襲擊,農業收入十分微薄,經濟來源大部分都依靠畜牧。因此,畜牧業就成了嚴家村乃至整個鎖龍鄉的發展強項。爲了發展畜牧強項,嚴家村人共貸款20.3萬元,戶均負債600多元,發展大家畜1054頭(匹),羊1752只,豬1287頭。專業牧戶也發展到了20戶左右。村委會的人說“嚴家村人自古以來都是靠山吃山的,草山就是我們的希望,說白了,草山就是我們的命根子。
那麼,嚴家村到底有多少可供放牧的草山?”
村副主任嚴峻崗告訴記者:“嚴家村的牧地其實很有限,村東邊是漳縣地界交接處,沒有我們的牧場;南邊是買家村,山上都是耕地,沒草山;西邊是潘家、候家、趙家三村,多處是耕地,牧場雖有一些(教場壩一帶),但是他們村的草山也緊(少)得很,不讓我們去放牧;只有西北邊,也就是黃鷂子溝一帶,靠黑虎林場的那一邊,纔是我們的不多的一點草山。可問題是,現在黃鷂子溝一帶也被黑虎林場造了林,不讓我們去放牧,你說這怎麼辦?”林場:這裏是國有林地
黑虎林場是甘肅省林業廳天水小隴山林業局的一個下屬林場,經營面積16183.6公頃。其行政區域屬甘肅省定西地區漳縣。
10月18日,記者採訪了黑虎林場陳貴子場長,陳場長說:“1998年國家實行天然林保護工程,停止採伐天然林。我場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部署下,通過林業技術單位的勘察設計,對回回樑作業區國有林地公益林建設工程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設計規劃,做出了第一期工程計劃,以每年1萬畝的造林計劃,自2001年??2004年逐林班及小班區劃設計,大面積開展造林。我場從今年春天開始實施國家‘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設’的第一步,即在回回樑作業區造林1萬畝。”
記者問:“那黃鷂子溝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陳場長說:“黃鷂子溝屬國有林地,是我場的宜林地,在回回樑作業區以內,也就是今年造林的主要地段。”
陳場長從櫃子裏拿出兩份文件給記者看,一件是《甘肅省國有林林權證》,一件是隨附《林權證》的作業地圖。陳場長告訴記者,這兩份文件都是漳縣人民政府在1990年9月7日頒發給黑虎林場的,兩文件上面都表明了有關黃鷂子溝的情況。打開《林權證》的第3頁,記者看到,在“黑虎林場地段面積蓄積登記表”一欄內註明了黃鷂子溝的面積(23536.5畝)和四至地界名稱。在那張作業地圖上,也同樣有分明的標示。
陳場長最後說:“林場今年在黃鷂子溝一帶的造林投資也不小,苗木費120多萬元,民工工資投入45萬元,投這樣大的資造了林,林場在管理方面就要下大力氣、花大工夫,有道是‘三分造,七分管’,決不能讓牲畜把幼苗踏毀、咬死。一定要如期完成這1萬畝的造林任務,加強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公益林建設。”林場要造林,而村民要草山,這是一對矛盾。
村民砸了林場的工棚
>10月10日晚8時,記者在嚴家村村委辦公室採訪羣衆時得知,今年3月21日,嚴家村和林畔村的300多名村民,到林場的回回樑作業區造林現場,砸、拆了林場的5處育林工棚。
村民餘海珍告訴記者:“3月20日晚上,鄉人大主席、駐村幹部杜孝忠,鄉幹部董全生、買文昌三人來到我家,和我們家的嚴國壁(原村支書)等村委會的人談到林場方面的情況時,杜孝忠通知村幹部(6人)明天就去叫大家先拆了林場的育林帳篷,阻止他們在草山上種樹,然後再協商。第二天早上,村幹部就召集村民到黑蛇溝樑拆了他們(林場)的帳篷。”
就這樣,早就對林場在“草山”上造林育苗不滿的村民們一看鄉村兩級領導有了“指示”,有人給他們撐腰,就於3月21日向林場發起了第一次“總攻”
黑虎林場陳場長對記者說:“3月21日,嚴家村和林畔村的三、四百人來到我場回回樑作業區的造林現場,以我場佔了他們的草山爲藉口,在一位鎖龍鄉副書記和一位駐村鄉幹部及數名村幹部的帶領下,砸塌我5處民工工棚,打砸育林民工的生活用品,多口飯鍋和4個面盆被砸壞,8袋共400斤麪粉被糟蹋毀壞,幾籠饅頭倒在山坡上,致使我場60多名育林民工停工3天。”陳場長還說,事情發生後,林場的幾位領導於3月22日上午就趕到鎖龍鄉政府,向鄉黨委王書記、惠鄉長做了詳細彙報,並出示了《國有林林權證》和林業廳批覆的作業設計。當時,鄉上領導認爲事情有些大,不好做出答覆,最好是到縣上去。當晚,林場的人就趕到了岷縣縣城。3月23日,縣委主管林業的徐書記通過岷縣林業局和民政局,確認了林場的《林權證》和相關的作業設計都是合法有效的之後,答覆要親自看了現場以後再做處理。
3月27日,縣委徐副書記和縣民政局的馬局長,鄉上王書記、惠鄉長以及嚴家村和林畔村的部分幹部嚴國壁、嚴書真、苟相生(包括兩名司機)九人來到黃鷂子溝林場指揮部協商此事。在雙方看過現場,覈對了圖紙,查清界限後,徐書記當場作了三項指示:1、林權純屬黑虎林場,不是什麼嚴家村的草山。我們要保護國有林的合法權益;2、回去後,鄉上要大力宣傳,做羣衆思想教育工作,不能再有類似事件發生;3、至於羣衆放牧的實際困難,也確實有歷史遺留的實際情況,林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羣衆的生活問題,看怎樣解決好雙方的實際問題。對此,林場陳場長也在現場發表了意見:一是造林任務大,雙方都要配合做一定的工作,確保今年的造林任務順利完成,二是放牧問題他可以向上級反映,可以進行“輪間放牧”,儘可能解決好這個問題,三是要通過鄉上聯合搞好林地管護工作,如有牲畜對苗木造成破壞,林場將按《森林法》有關條款處理。> 就此事,鎖龍鄉黨委書記是這樣對記者解釋的:“拆了工棚的事有村幹部彙報到鄉上以後,鄉黨委立即召開了黨委會議。會議組成人員由惠鄉長、紀副書記、杜主席和我本人。會議決定第二天馬上去向林場方面道歉,並協商此事。3月22日,鄉上一行4人到了林場,不料,林場場長不在,我們就連夜回到了嚴家村,並由杜主席召開了村民大會,要求羣衆在沒有協商結果之前,一律不準到林場去放牧,以防事態擴大。3月24日,林場陳場長5人來到鄉上,由我、惠鄉長和杜主席負責接待,因協商未果,他們就於當晚去了縣上。”
“工棚”事件暫時就這樣平息了,然而,根本的矛盾還依然存在……
林場:堅決處罰毀林者村民們說:“自從今年3月21日村民拆了林場的育林帳篷之後,林場方面就立刻做出了反應,於4月上旬,林場突然出動了大量的林警和工作人員,對長期居住在黃鷂子溝附近,包括鄉政府牧場在內的放牧帳篷18座,近30人,牛馬164頭(匹),豬940頭,羊1000多隻,蜜蜂23箱,進行了一次性清理驅逐,並制定了相關的‘罰款制度’,將黃鷂子溝附近的牲畜趕回林場,處以高額罰款,且沒有正規的處罰通知單,如:趙尕苟的兩匹馬被育林人員栓在林場,沒有任何通知,半個月後,趙尕苟去林場找馬,林場就罰款1300元。又過半個月後,趙尕苟繳了罰款才拉回了馬。可是一回來,一匹就死了,而另一匹也早已瘦成了皮包骨。馬志傑的兩頭牛被罰800元;董東真的兩匹馬第一次罰了1200元,第二次又罰了1200元;嚴成花的馬連續被罰共1850元;費炳堂的一頭豬被育林人員趕回林場,要罰300元,費沒錢,就一直都沒去要;裴耀德的兩匹馬被罰1050元;嚴文元的6只羊也被趕回林場,一直到現在都沒下音。”
村民們還說:“黑虎林場有個內部規定:林場職工誰在林場發現一頭牲畜,林場就給誰獎勵50元人民幣。這樣,林場的一些人還專門從林場附近的草山上將牲畜拉回林場,換取那50元的獎金。再說村裏的牲口在黃鷂子溝吃慣了草,人一不小心,它就到林場附近去了。”
村副主任嚴峻崗對記者說:“因爲草山被林場佔了,村裏的牲口都沒地方去吃草,有的用1000多元的貸款買來的,現在不得不以更低價格賣出,有的則被拉到鄰近的村子裏寄養。羣衆致富不成,反倒背上了沉重的債務。生產受到了嚴重的影響,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威脅,致使羣衆對林場人員積怨過深。”
就罰款一事,記者採訪了黑虎林場的陳場長。陳場長這樣說:“我們的罰款是根據《森林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對踐踏幼苗者處以補種一至三倍苗木的處罰;當毀壞者不補種時,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爲補種,其費用由毀壞者支付。因此,我們根據各牲畜所踐踏的面積和苗木的株數對其戶主進行宣傳教育,並以每株幼樹1.20元至1.50元的直接成本折算,共處理了37戶,21匹牲畜,收穫賠償損失款6650元。至於那些被林場驅逐的牧戶,林場也是按照有關林業方面的規定做出決定的。”陳場長還說:“林場也知道嚴家村人的生活情況確實不容樂觀,因爲山大溝深,自然條件惡劣,農業收入靠不住,畜牧業是他們的支柱業。但問題是,既然畜牧業是他們的強項,那麼,他們就應該掌握一些關於《森林法》、《草原法》之類的政策法規常識,這些常識就該由一些領導幹部來進行宣傳教育,而事實上,那些村民的法制觀念很淡薄。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一直以爲黃鷂子溝自古以來都是嚴家村的地界,而不知道那一地帶本來就是國有林地,只是這幾年沒育林而已。當然,羣衆對這個界線可能是不清楚,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這件事上又做了哪些工作?”
鄉幹部:“要打要砸,不出事沒人管”
在嚴家村,村民嚴倉豐、胡隨新、張小春、馬金昌、費炳堂、劉世三等20多人告訴記者:“5月18日晚,鄉村兩級幹部曾召開了一次村民大會。這次會議一開始講的是‘三清工作’,到了晚上9點以後,會議內容轉向了草山的問題。在草山問題上,鄉村兩級幹部都認爲,爲了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有必要跟林場鬧一回。會上,鄉幹部買文昌說:‘眼看着草山被林場佔完,你們到哪裏去放牧,全村社員去挖斷黑蛇溝樑的路,如有阻攔就打,把車砸了,看來不鬧出點事來沒人管,出事就有人管。法不制衆。’這個會議一直開到了零點,氣氛很緊張,也很可怕。”就這次會議,記者在村文書嚴國才的會議記錄上只看到了這樣的記載:時間是5月18日,地點是村委會會址,參加人員是董全生、買文昌、嚴書真、王海榮、嚴峻崗、嚴維耀,村民人數是210人,主持人是王海榮,會議類型是村民大會,會議內容是三清工作(即計劃生育、開荒收款、違紀建房)。在草山和林場的問題上記錄的文字不多,也沒有買文昌等人的具體講話,而村委會在場的3個人在這問題上一直都不予表態。當記者向他們問起村委會的其他人怎麼不在村裏時,他們說都辦事去了,可是在場的村民卻說:“村副書記王海榮、主任嚴書真、計生主任嚴維耀以及鄉幹部買文昌都知道自己犯了錯誤而跑了。”
`村民們還說:“這次會議結束以後,村委會的人就通知每家每戶必須要有一個人去鬧林場,誰家不去的話,鄉上有遷移任務,誰就是先被遷移的對象。鄉幹部董全生也說了‘誰家不去,罰款200元’。”
林工陳章章被扣爲“人質”
`據村民們說:“5月21日,岷縣廣播電視局的一位帶着攝像機的工作人員應鄉村兩級幹部之邀來到嚴家村,在村支書嚴國壁、副支書王海榮和村民嚴恭、嚴爲仁等人的陪同下到林場拍攝造林現場時,被林政人員發現,因沒有任何證件而被扣到林場部,一同扣下的還有兩位村支書。扣押時間長達7個多小時。當去攝像的人被林場扣下的同時,林場職工陳章章就來到了嚴家村,他一會說是來買藥,一會說是來要頭牛去林場用用,而村裏的一些人認爲他是來探信的,於是,在嚴恭等人的煽動下把他綁在電線杆上作爲要交換的人質。有的人還爲了解恨,把他打了一通。直到天黑,在幾位老人的勸阻下,駐村鄉幹部杜孝忠通知村委會的人給陳章章解綁,把他送到村民嚴新旭的家中。”
就此事,林場方面說:“5月21日下午,在林場的造林現場來了兩輛吉普車,其中一輛是鎖龍鄉政府的車。從車上下來的有鄉領導、有村幹部,還有幾位年長的村民和一位自稱是岷縣廣電局記者的年輕人。那位年輕人扛着攝像機在其他人的指點下對着林場的施工現場到處亂拍亂攝,影響林場造林的施工進度。林場林政人員發現後前去制止,並要求年輕人出示相關證件,而這位年輕人沒有任何證件,因此,林政人員在出示了林政執法證件之後將年輕人和兩位村支書帶到了林場部。這天,林場陳場長正好去天水出差,在返回的路上,收到鎖龍鄉王書記給他打來的手機電話。王書記在電話裏說:‘鄉上多次給縣上反映有關羣衆與林場爲草山而常起衝突的事,縣上卻遲遲未做任何解決,這次鄉上找了一個錄像的人,目的是想錄制一盤關於造林現場的帶子,把真實情況反映給縣上,看上面的答覆如何。現在有村裏的人彙報,說你們把來人給扣了,你看怎麼辦,讓惠鄉長來接人吧。’陳場長當時回話,具體情況他不太清楚,等他回到林場後再做正確處理。
陳場長回到林場部後,才知道這位年輕人姓李,20歲,自稱是岷縣廣電局的記者,但沒有任何證件;兩位村支書說,這次錄像的事是由馬志傑、嚴鎖真、嚴學禮、趙尕苟等8戶村民自發組織的,此話與王書記在電話裏所說的大相徑庭。後來,到晚上8點時,惠鄉長一行3人來把人接走了,攝象機也帶去了。同時,陳場長也知道了林場職工陳章章也被嚴家村人所扣的事。”
陳場長說:“5月21日,知道陳章章被扣以後,領導班子的幾個人就馬上開了個臨時會議,決定帶幾名林警去鎖龍鄉政府交涉此事。下午5點鐘,林場兩輛車11個人,經過嚴家村,到了鎖龍鄉政府。鄉上一個人也沒有,等了1個多小時還是沒人,到了鄉派出所,還是沒人,給岷縣公安局打電話,沒人接,最後通過漳縣公安局的電話,纔跟正在蘭州出差的岷縣公安局局長取得聯繫。該局長決定先讓東鄉區一帶的派出所協助解救陳章章。這時已經是晚上8點多了,林場的人就準備回場,第二天再作決定。當晚8點30分左右,我們在回途中經過嚴家村時,就遭到村民的暴力襲擊。而陳章章一直到5月23日時才被公安人員解救回來。回來時,他已經被打得遍體鱗傷。陳章章說,有好多村民打他罵他,拿他出氣,還有一位村支書指着他的鼻子說:‘要用你這隻小羊換隻大羊’。”
村民還不清楚“草山”就是林場的
據村民說:“在回回樑原有一塊巨石,上書〈張氏家族土地文約.乾隆十四年四月初十〉。以這塊巨石爲界,北邊屬漳縣,南邊屬嚴家村。‘5.22’事件之後,巨石被林場炸燬。”在鎖龍鄉政府的一本有關鎖龍鄉自己歷史的舊冊子上,記者看到,從四十年代開始到九十年代初,岷縣和漳縣一直就爲地界不斷髮生爭執。但嚴家村和漳縣原有的界限還是基本保持未變,即以大黑山、相會窯、石庵子、回回樑、龍灘河、上下口爲界。東西長達三十餘華里,平均寬約五華里。黃鷂子溝就在嚴家村的界內。
就地界問題,記者還採訪了嚴家村年歲最大、73歲的嚴子才,他說:“1957年,在我當村支書時,漳縣和岷縣兩縣幹部爲羣衆的燒柴問題作過協商。當時我也參加了。協商結果是以回回樑、相會窯爲界,北邊屬漳縣,南邊屬嚴家村。但兩縣幹部在當時聲明,不管是漳縣的還是岷縣的,草山是國家的,兩地羣衆的燒柴問題可以互相利用。”村裏72歲的嚴爲仁還說:“1963年,我當村支書時參加了一個由兩縣的林場場長召開的‘冬季防火聯合會’,當時岷縣沙棘林場(現黃鷂子溝一帶)場長杜樹芳在會上表態,沙棘林場暫由黑虎林場代管(原因是岷縣管理不方便),連護林站的房子也給了黑虎林場。”
就地界問題,漳縣民政局的石局長告訴記者,漳縣和岷縣的地界勘界問題早在九十年代初就已經做了明確的劃分,這黃鷂子溝一帶就在漳縣境內,這事岷縣他們也一定知道。
10月14日,記者到岷縣縣委採訪時,縣委宣傳部部長李敬在電話裏說:“縣上有關負責人不在,而且,‘5.22’這事已經進入了法律程序,要採訪就上定西中院去。”
可問題是,記者在嚴家村採訪時,村民們還都不明白地界早已劃分清楚的事,他們不解地說:“我們的黃鷂子溝一帶的草山,什麼時候成了他們(林場)的了?”
事件發生以後
“5.22”事件發生之後,公安機關立即逮捕了嚴國壁、胡高奎、嚴恭、馬德喜等16名嫌疑犯,但5個月已經過去了,案犯至今尚未判決。
據林場陳場長說,定西中院曾在9月4日開庭審理了此案,16名案犯的審理只用了1天的時間。在採訪過程中,陳場長給了記者一份由林場上下幾十人簽了名的材料??《“5.22”暴力襲警案被害人及全體職工的申訴》。材料稱:“事件發生後,該案一直都得不到及時的處理,而且案件在開庭審理時,發生了令人難以置信的事。
其一是審理過程有嚴重的失誤問題。開庭當天,法庭將本案所有被告人都看守在一起(在法庭的過道里),爲他們的串供大開了方便之門,他們談論案件、商量口供,以致庭審結束時,被告人的庭審供述與公安刑偵、預審、檢察院起訴階段的口供大相徑庭。這種在客觀上爲共同犯罪的被告人提供了長達十多個小時的串供條件的事實,如果說是無意,就是審判人員的失職;如果說是有意,那就是瀆職行爲。其二是該案的頭犯村支書嚴國壁,在岷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上被列爲第一被告,可在開庭審理中定西檢察分院將嚴國壁突然從第一被告人列爲第十四被告人。據瞭解,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情況下第一被告人和第十四被告人的列爲,其罪惡的輕重和法律的處罰,都會是有區別的。其三是開庭審理極不嚴肅、公正。在庭審過程中,對如此重大、複雜的共同犯罪案件,法官如同走馬觀花,匆匆而過,僅用了一天的時間就審結了十六個被告人共同犯罪的惡性案件。而且,作爲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只有一輪發言,二輪發言時被拒絕。”
記者回到報社後,收到了嚴家村的一位村民的來信,來信說:“就‘5.22’事件,村民嚴文奎等人曾到鎖龍鄉訪問鄉黨委王書記時,王書記回答:‘我縣鄉懇求上級將事件改爲案件,鄉政府爲此案花去了六萬元,我給上級當了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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