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民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民豐農化”公司)違規爲控股股東代墊鉅額款項,且屢次再犯,中國證監會近日對其作出處罰,決定對“民豐農化”公司及其有關人員予以公開批評。
據介紹,按照《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的規定,證監會於今年5月中旬對“民豐農化”公司進行了巡迴檢查。檢查發現,“民豐農化”公司爲控股股東代墊各種款項1億元左右,嚴重地侵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直接威脅到上市公司的資產安全。對此證監會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民豐農化”公司進行整改。該公司在6月2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了《整改報告》,明確承諾徹底解決上述問題。
但證監會在9月14日進行回訪檢查時,發現“民豐農化”公司在前次檢查後又爲控股股東代墊各種款項4515.93萬元,且未經董事會決議,也未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對上述問題,“民豐農化”公司董事會未依法履行職責,其董事長王泉虎和有關董事以及董事會祕書未勤勉盡責,嚴重違反了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誠信義務,屬重大失職行爲,且情節惡劣,應當予以譴責。
中國證監會根據《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決定對“民豐農化”公司及其董事長王泉虎和負有責任的董事袁代建、漆曉雄、李源躍、楊世倫、黃萬里、鄒德文、羅華政以及董事會祕書曹若瑜予以公開批評。責令“民豐農化”公司按照《限期整改通知書》的要求抓緊落實整改工作,並將整改情況在證監會指定報刊上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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