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訊,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堪稱浙江省最大的販毒案昨天由該省台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代宜寧等7名主犯被判處死刑;主犯任志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從犯陳小紅等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999年8月至2000年11月,被告人代宜寧等人在廣州市與大毒梟簡志強(另案處理)結成販毒團伙,先後將40千克海洛因、3.8千克咖啡因販賣到浙江溫嶺。
本案被告人織就的“毒網”令人拍案稱奇:幾百克,甚至上千克的海洛因被隨意放在女毒販的乳罩內或者裝在幾角錢的塑料袋內,在大街小巷間穿梭;爲借女性作“掩護”,11名毒販中有4對是形影不離的“戀人”。而被判死刑的現年27歲的“大毒梟”代宜寧曾經是武漢某學院的法律系學生。(王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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