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溫州鹿城區水心村發生一起因罷免村幹部而引起的毆打罷免人的報復事件。
今年7月中旬,溫州市鹿城區水心村董志平等280名村民衝破重重阻力,經過1年的艱辛與努力,罷免了本村4名不受信任的村幹部。被罷免的人數佔村幹部的五分之四。9月下旬,罷免代表人董志平等4名村民經“海選”(不列候選人),當選爲村幹部。罷免與選舉過後,水心村並不平靜,一些人時常找董志平等新當選的村幹部“麻煩”。
11月2日下午2點半許,被罷免的原村委會副主任之子林某,沉着臉走進水心街道水心村委會辦公室。他走到正在埋頭處理村務的董志平面前,一上來就破口大罵。邊罵邊論“理”質問:你說我妹妹在村裏冒領工資,說我父親以權謀私,把別人的戶口遷出去,把我的戶口留在村裏。邊論“理”邊掄起拳頭雨點般朝董志平頭部、臉部猛擊,當場就將一直不還手的董志平打得眼冒金星、血流滿面。董志平後被送入醫院搶救。
在現場目睹這一幕的村幹部林堅俊對記者說,林某所講的“工資、戶口”一事,是指董志平代表全村廣大村民在罷免大會上宣讀罷免林某之父的一條理由,即“他將自己14歲女兒非法冒領村集體工資。兒子林某已於1994年因土地徵用,進鹿城區某司法機關工作。本村其他村民均因土地徵用將戶口遷出本村,而他以權謀私,自己的兒子戶口留在本村,分享集體利益。”這兩件事的確是事實。一些村民氣憤地對記者說,林某作爲一名司法機關的幹部,他之所以毆打新當選的村委會主任,人人都明白,這是對董志平帶領廣大村民罷免其父親和在村民大會上揭露其父親以權謀私醜行進行報復。
林某則對本單位的領導辯解說,我打董志平與我父親被罷免無關,而是針對董志平壞我兄妹的名聲。
許多村民表示,憲法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是實行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依法罷免不受信任的村幹部是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大有力體現。林某毆打報復罷免人,是對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挑戰。
據悉,事發後,水心派出所立即對此毆打事件進行調查,林某所在的司法機關也高度重視此事,他們都表示要嚴肅查處這一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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