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總局近日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個人或單位申領《適航證》的程序和審查辦法。個人或單位購買小型飛機難領《適航證》(飛機牌照)的情況有望打破。
據悉,個人或單位購買小型飛機後,先向所在地區的民航管理局提出申請,民航管理局在對飛機的安全飛行性能及飛機擁有者是否具有飛行保障、維護保障等審查合格後,即頒發《適航證》,持證者就可駕機飛行。
而在以前,個人或單位購買小型飛機,在申領《適航證》時,民航總局基本上都沒有受理。現在購買小型飛機的個人或單位越來越多,飛機駕駛培訓機構也越來越多。於是,民航總局着手修改《航空承運人合格審定要求》。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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