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雲臺區法院對錯誤用槍誤傷男童的灌雲縣原法院副院長田克全作出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等罪名判處田克全有期徒刑十年。
去年11月28日,灌雲縣法院在國營東辛農場執行生效判決時受阻,帶隊的田克全違反槍械使用規定,在圍觀羣衆較多的情況下隨意拔槍示警,結果射出的子彈誤中一圍觀的十歲男童的頭部,致使其顱腦損傷死亡。
事情發生後,當地檢察機關立即批准將田克全逮捕,並對其犯罪行爲進行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檢察機關又發現田克全還利用其主管執行的便利,製造種種藉口,以代領的名義,從灌雲縣法院先後冒領6萬元執行款並佔爲己有。同時,還發現田克全利用職權先後5次挪用法院7萬元執行款的問題。
根據雲臺區檢察院的起訴,雲臺區法院經過認真審理,認爲田克全的行爲已經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決定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年和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蔣德、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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