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市養路費徵稽管理處負責人介紹,2002年機動車養路費仍需繳納,同時提醒車主,隨着稽查力度不斷加大,凡2001年沒有按時繳納養路費的,到2002年還要追繳養路費,並且還要求車主上繳滯納金。
據介紹,國家交通部和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區繼續做好2002年的養路費徵稽工作,在燃油稅沒有正式出臺前,要確保2002年的養路費足額徵繳。爲此,本市各級養路費徵稽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強上路稽查和催繳,對嚴重欠繳養路費的車輛(3個月以上),依照法律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李海燕周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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