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官方日前通報了該市三名官員酒後駕駛公車肇事案件。
由中共柳州紀律檢查委員會、柳州市監察局聯合發出的通報稱,二000年八月二日,柳江縣工商局局長歐某酒後駕駛本單位小轎車,在柳州市東環路與橫過道路的黃某(亦酒醉)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黃某受傷住院,因醫治無效於同年十月三十一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柳州市工商局報請廣西工商局同意,給予歐某撤職、降職處分,肇事費用的百分之三十由歐某個人承擔。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柳州市郊區柳東鎮黨委書記周某,酒後駕駛越野車在柳州市雅儒路將騎自行車正常行駛的劉某碰倒,造成劉某受傷住院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中共柳州市郊區紀委給予周某黨內警告處分,肇事造成的所有費用共一萬二千五百元人民幣,全部由周某個人負擔。
柳州市計委副主任湯某,未經市有關機構批准駕駛公車。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酒後駕駛本單位小轎車,在柳州市勝利路與騎摩托車的張某相撞,造成兩車受損、張某受傷住院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該市給予湯某內部通報批評,肇事造成的所有費用共五千九百一十元,全部由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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