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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是什麼?《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之一是指“背後可以倚仗的力量”。這“力量”乃權位的力量———有官護着,有權罩着,還有什麼可怕的?
四川某縣有一個以餘茂學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多年來明火執仗作惡。記者前往採訪,堂堂公安局長竟一臉惶恐地說:“不是我們不打,而是打不過他們。”局長的害怕,不是怕“黑幫”,而是怕“黑幫”背後的“背景”———當地一些要害部門的領導與之有着非同尋常的瓜葛,明裏暗裏寵着護着幫着他們呢!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背景”的能量實在不可輕視!其實,現實生活中,類似“背景”的影響時常可見。有“背景”的人可以辦成許多按正常渠道辦不通的事情;有“背景”的人甚至可以無視法紀的存在。而一些劣跡斑斑之徒在單位如魚得水,不用說大多也是有“背景”。比如“三盲”院長姚曉紅、“牛所長”劉德周之流,就是例證。
“背景”不是什麼時候都有的,在權力大於法律的土壤裏,尤其容易繁衍生息。“背景”也不是什麼人都能擁有的。從實際情況看,一種是親情相系,“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種則是“商品交易”的結果,以金錢、美色等爲誘餌換來的。“背景”的本質乃權力私有化、商品化的具體體現。而權力的私有化、商品化,必然導致腐敗的叢生、公德的淪喪。“背景”的存在,是對法治的藐視。問題的嚴重性在於,“背景”的危害還沒有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在反腐敗鬥爭中,在打黑除惡鬥爭中,我們往往注重對“前臺”違法違紀分子的懲治,而忽視了對“後臺”“背景人物”的查處。
“背景”最怕陽光。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很有必要給各種形形色色的“背景”曝曝光,把其醜惡面目公之於衆,讓老百姓看看,這些人是怎樣縱容、支持違法犯罪活動的,又是怎樣在事發後千方百計阻撓案件的查處、包庇犯罪分子的,並依照法紀予以嚴懲。果真如此,看誰還敢肆無忌憚地充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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