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列入關閉名單的小煤礦拉倒井架、炸燬井筒、填平井口、吊銷生產經營證照。這是青海省政府加大關閉小煤礦工作力度,防止礦井暗地恢復開採所採取的最新措施。
據青海省經貿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青海省已經關閉非法開採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135處,全省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好轉。
青海省關閉的小煤礦大多采礦技術落後,規模小,只求速度不講質量,安全狀況差,有的在國有井田範圍內偷採,有的在地質勘探程度低、資源情況不清的地方私挖亂採。這不僅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存在各種事故隱患。
爲徹底整治小煤礦,省經貿委會同各有關部門對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多次突擊檢查。檢查中,對規模小、事故隱患多的復採礦井和列爲關閉的礦井,一律予以關閉;國有煤礦禁止由私人承包經營;對停產整頓的礦井,通過簽訂整治責任書,嚴格對照落實;對整改投入力度大並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經驗收合格後,准予生產;對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予以關閉。
不久前,省政府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採取堅決措施,確保按期徹底關閉所有規定內的小煤礦,如發現未達到關閉標準或存在死灰復燃現象,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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