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廈門一名詐稱“恐怖分子”向幾大商家勒索錢財的外地打工仔,日前被廈門思明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新華網報道,這名來自福建省福安市農村的24歲青年黃某,今年8月突發奇想,決定以“恐怖組織”的名義,向商家勒索錢財。他用撿到的身份證,爲自己開設了銀行賬戶、辦理了存摺和儲蓄卡,爾後向廈門大陸商廈、華聯商廈、育興商場、富山誠達購物廣場、閩客隆等商場郵寄恐嚇信,每家分別勒索1萬到3萬元,要求商家匯往其指定賬戶,否則將隨時在商場放置炸彈。
一週後,警方接報將正在一家銀行提款機上取錢的黃某一舉擒獲,並當場繳獲剛取出的2000元贓款及假身份證、建行龍卡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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