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把解決鄉鎮領導幹部“走讀”問題作爲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改進農村基層幹部作風的一件大事,採取切實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今年以來全市636名存在“走讀”問題的鄉鎮幹部中,有633人按規定將家搬到工作所在地,佔全市應搬家“走讀”幹部的99.5%。入秋後全市所轄各縣(市)陸續對解決人員進行復查,無一人又將家搬回,至此全市鄉鎮領導幹部“走讀”問題基本解決。
鄉鎮幹部“走讀”問題由來已久,其危害和消極影響是多方面的。哈爾濱市在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一開始,就把解決鄉鎮領導幹部“走讀”問題作爲轉變鄉鎮領導幹部作風的突破口和切入點,進行了重點部署。市委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解決象徵領導幹部“走讀”問題的實施方案》,規定了解決“走讀”問題的具體目標、時限和標準。市委主要領導和組織部門具體指導所轄木蘭縣率先在4月底以前全部解決了全縣61名鄉鎮幹部的“走讀”問題。市委及時總結經驗,從制度和選用鄉鎮領導幹部體制兩方面入手,制定了配套措施,明確提出在機構改革、鄉鎮班子配備和調整中,把“人走家搬”當做鄉鎮領導幹部任職的一項基本要求和競爭上崗的先決條件。在鄉鎮任職的幹部尤其領導幹部在到任後一個月內,最遲不能超過三個月必須將家搬到工作所在地;在鄉鎮幹部組織調整和競爭上崗的過程中,同等條件下,能夠“人走家搬”的,優先考慮和人用;對沒有經過組織批准,又無正當理由拖住不搬或拒不搬遷的幹部堅決進行組織調動。爲了給解決“走讀”問題創造有利條件,所轄各縣(市)從實際出發,對幹部家屬工作安排、子女就學、就業和住房等做出了明確規定,較好地爲鄉鎮幹部解除了後顧之憂。 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使鄉鎮幹部的作風和精神面貌有了進一步轉變:一是促進深入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二是拉進了與羣衆之間的距離;三是車輛損耗費和就餐費明顯減少,遏制了不正之風,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李子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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