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關鍵在黨。只要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高度重視,旗幟鮮明,堅定不移地開展工作,反腐敗鬥爭就一定能夠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全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和重視反腐敗鬥爭。反腐敗是關係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鬥爭。我們黨只有堅決反腐敗,才能保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純潔性和先進性,經得住執政的考驗、改革開放的考驗和拒腐防變的考驗;才能打破西方敵對勢力“分化”、“西化”的圖謀,維護我國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因此,我們必須打勝反腐敗這一仗。黨的各級組織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加強對反腐敗鬥爭的領導。各級黨委要把反腐敗鬥爭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反腐敗的方針政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既要治標,嚴厲懲治腐敗分子,又要治本,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要分析形勢,正確決策,協調各方,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促使部門各負其責,各盡其職,狠抓任務落實;要按照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規定,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各級黨委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轉變作風,深入實際,加強領導,紮實工作,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
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嚴厲懲處腐敗分子。查辦案件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羣衆關注的熱點問題。要重點查處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和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的貪污受賄、徇私枉法、買官賣官案件。越是涉及高層機關和部門的案件和越是涉及高級領導幹部的案件,其危害性就越大,越要作爲重點來查辦。在各種案件中,貪污受賄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一種最普遍、最典型的權力腐敗現象,徇私枉法和買官賣官屬於司法腐敗和吏治腐敗,是危害最烈的權力腐敗現象,這些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都應作爲重點來查辦。按照今年中央關於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在繼續查辦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販私、騙稅騙匯、金融詐騙等案件的同時,要注意查辦領導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司法幹警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嚴重失職瀆職案件,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和親屬利用該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還要查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在企業改制、股票上市、產權變動過程中私分、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給國家、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案件。也要嚴肅查處基層幹部中的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侵犯國家、集體和羣衆利益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誰,不論其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嚴肅處理,絕不手軟。
要加強組織協調,嚴格依紀依法辦案。要堅持黨委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查辦大案要案的組織協調機制。各級紀檢、法院、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辦案的整體合力。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在查辦案件工作中,要加強與地方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主動接受協調和指導。執紀執法機關在重視羣衆舉報的同時,要主動深入到當前易發、多發案件的部門和單位,通過執法監察、審計監督、專項清理等方法發現案件線索。對腐敗問題嚴重但長期沒有查辦重大案件的地區和部門,要找出問題癥結,組織力量加以解決。要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辦案的原則,實行辦案工作責任制。要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使辦理的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總結教訓,教育幹部,堵塞漏洞,把查辦案件與預防、教育結合起來,使查辦案件的成果得到鞏固,使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遏制。
總之,各級黨委、政府和紀委要按照中央關於反腐敗的部署,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羣衆,在狠抓治標、嚴懲腐敗分子的同時,加大治本力度,從加強教育、法制、監督入手,着眼於體制、機制、制度、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標本兼治,以反腐敗鬥爭的實際成果取信於人民。(林文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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