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一名叫林海正、出生僅7個多月的殘疾女嬰向其母親工作單位———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索賠50.009萬元的鉅額索賠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據起訴狀訴稱和原告林海正的父親、法定代理人林建勇介紹,原告的母親曹某是被告單位工人,自1997年2月起至懷孕兩個月,一直在“依維菌素”生產線上任投料工,合成藥品的原料中有苯、甲苯等對人體特別是育齡婦女身體有害的物質。被告從未對待孕及懷孕的女工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並規定懷孕5個半月內不能請假。今年3月28日,曹某生下了女嬰林海正,女嬰除了左手有兩根手指,其餘手指殘缺。之後,林建勇夫婦做了染色體檢查,排除了遺傳基因異常所致的可能。爲此,林建勇懷疑是妻子在車間苯中毒致胎兒殘疾,多次與被告交涉,要求賠償損失並調換工種未果。11月初,林一紙訴狀告到法院。
據瞭解,海正藥業是當地一家管理比較規範、效益良好、對職工安全保護也比較重視的大型國有企業。被告方認爲,目前無法證明工作環境對胎兒致畸有直接影響。鑑於本案爭議較大,一審結果還要等待時日。(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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