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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的一天,本市專營商品分期付款業務的榮衆公司華苑連鎖店正在營業,這時,三個青年人走了進來,其中一男青年有30多歲,另外一男一女也20歲出頭。這時那個20歲出頭的男青年對服務員講,要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購買一臺聯想電腦、一臺大屏幕背投式彩電、一部SONY攝像機及一輛電動助力自行車。服務員接過對方填寫的表格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服務員得知購物人,也就是這個20多歲的男青年名叫李某,擔保人則是那個女青年,名叫姚某。這時,服務員按工作程序照例調開了公司各連鎖店的聯網銷售記錄進行檢索,突然發現李某因涉及一起連環擔保購買電腦、攝像機等價值三萬餘元的物品後逾期未還款,而被列入了惡意騙購“黑名單”。此時,機警的服務員將情況提示給另一名同事並及時報警。接到報案後,公安南開分局華苑南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趕到了現場,將這三位“顧客”請到了派出所,經過連夜的訊問並在分局經偵支隊協助下,案情很快真相大白。
三人中那個30多歲的男子名叫王某,是本市某酒店的工人。不久前,他得知榮衆公司專營分期付款購物業務,購買商品只需首付20%,餘款可逐月分期還清,於是到該公司以這種形式購買了一臺彩電。事後他反覆琢磨,尋找這種消費形式中的漏洞,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他終於想出一個購物後無需償還餘款的好辦法,並立即着手實施。
今年9月初,王某來到坐落在南開區一處寫字樓的招租處,自稱是某某公司的經理,在寫字樓內租下了一間辦公室,然後又找來姚某給他做祕書。於是一個“公司”便掛牌營業了。開業不幾天,王某找來了李某等人來“幫忙”,即利用這幾人的身份材料去辦分期付款業務,置辦些家當。
不明其中原委的人哪裏曉得這裏面的深意,他之所以如此是因爲他知道李某等人都是拆遷戶,這些人搬家之後都沒有辦理戶口遷移,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戶籍地都是拆遷前的老地址,而這些地址目前均已被夷爲平地,根本找不到這些地方。萬事俱備後,王某隨即對李某等人進行了簡單的“上崗培訓”,因爲他曾經辦過這項業務,對其中門道十分清楚,所以傳授起來頭頭是道,因爲辦此業務時商家會撥打購物人單位及家庭電話進行覈對,所以特意提醒李某等人在辦理該業務填表時,一定要寫上公司的這兩部電話作爲單位電話和家庭電話,以應付商家的核對。
經過他們的精心策劃,李某等人非常順利地從榮衆公司鞍山西道店先後兩次騙購了兩臺聯想電腦以及SONY、JVC攝像機各一臺,價值人民幣30000餘元。作案得手後,王某等人重新換了個招牌,然後另租了南開區黃河道的一處寫字樓,伺機再次作案。而榮衆公司在收到首期付款後,連續兩個月未再收到分期款,工作人員在對欠款客戶的催討中發現,這些地址均已不存在,至此才明白這一干人是一夥騙子。
11月18日這天,蟄伏兩個多月的王某等人再也耐不住寂寞,王某親自上陣,帶上姚某和李某竄至地處華苑小區的榮衆公司連鎖店。這一次他們有了前兩次經驗,乾脆來個獅子大張口,一下子選了數件商品。就在他們自以爲馬上就要得手而暗自高興時,接報以後迅速趕到的民警站在了他們面前,正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儘管王某自作聰明,如意算盤精打細算,到頭來還是落個自投羅網,身陷囹圄。昨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劉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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