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特大爆炸案的煙塵漸漸消散,可它留給人們的陰影、疑惑和思索,卻久久在人們的腦海中迴盪。
“體態較瘦、膚色黃白、雙耳失聰、口齒不清、稍有駝背,與人交流常用書寫文字方式進行……”當公安部門不久前在全國通輯石家莊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時,人們面對這樣一個殘疾人在瘋狂作案不禁思考:新中國出生的靳如超,曾經一個天真爛漫的兒童,是怎樣逐步墮落成一個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的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這個殘疾人爲什麼要製造如此重大的爆炸案?作爲社會應當怎樣防範這些人作案?我們從他的人生軌跡中,又應當汲取什麼教訓?
最近,記者得到兩本爆炸現場發現的靳如超1988年至1997年間在獄中寫的日記(1988年他因犯強姦罪被判刑10年,1997年被提前釋放),似乎可以從中找到一些答案。
靳如超在8歲感冒發燒時,得了中耳炎,不久開始耳聾。據他家人說,這使他的性格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原本開朗的他,開始變得沉默、孤僻。他在日記中回憶道: “他們沒好好給我治……我的耳聾是從小達(打。以下括號內的字均爲記者所注)鏈黴素中毒爾(而)致聾的,後在90年又多次輸液吃藥打安定針、氯炳嗪、強疼(痛)定,都引起耳聾嚴重失去聽力。”
一些瞭解靳如超過去生活的人談到,他還在小時候,就經常受到別人的欺侮和凌辱。他自己也因爲耳朵聽力不好,以及家庭生活困難而沒有上中學,小小年紀就進紡織廠當了工人,還燒過鍋爐,做過按摩,中間曾多次失業。
從孤獨走向猜疑,是靳如超性格最爲明顯的特徵。在這兩本長達數十萬言的日記中,他經常使用“很可能”、 “有可能”、“否是(或者)”、“可不可能到底是誰不清楚”等字眼,大膽地也是胡亂地猜測別人的言行,然後加以分析和判斷,並做出自己的錯誤決定。
面對生活的困苦和不如意,靳如超沒有從社會和自身尋找原因,卻簡單地推卸給某個人,這就是他的前妻。從1984年結婚開始,他就對前妻產生猜忌與怨恨:“她使用各種麻脾(痹)惡毒手段,讓所有的人對我反感、毒、狠、整、氣、害、疏遠我……整天就是與別人談閒話,說我沒頭腦。”“注意我再回去,我的生活、事業、交友也好不了。我走到哪,她跟到哪出壞,使我無能力爲我的生活,使我無能力爲我的事業。”
靳如超認爲,同樣是前妻,把他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搞壞了。如他與姐姐的關係,是前妻在中間進行了“挑撥” ;他弟弟因犯盜竊罪被判刑,是前妻從中做了“手腳”。特別是他在1988年因犯強姦罪被判刑,本來是自己勾引和逼迫女人而犯罪,竟也懷疑是前妻一手策劃的陰謀: “這段時間,他們設下美女故意與我認識,表面與我好使法引逗我,然後讓我出手,目的是設法辦到讓我有強姦行爲。”
靳如超還猜測,他母親1994年被汽車撞死和他父親被汽車撞傷,都與前妻有關係:“她害我媽的事,有可能我媽當時對她做的事不順心,她反感了,與我媽吵嘴。恨我媽了,才害我媽。”“也有可能她已經用了我媽旅館營業執照開了旅館。怕我回去知道了,把我媽撞死的。”
這一次又一次的猜測與怨恨,使靳如超對前妻恨之入骨,一再告誡自己不要忘記這“血的教訓”,決心要“報仇”。他在日記中一次又一次寫道:“打她,殺、炸她。” “你要是不早點殺掉她,她不分在任何時候也要設法派殺手殺死你和出錢買殺手殺死你,她對你總是不擺(罷)休的。回去後,迅速立即在市內否着(或者)郊區找個租房提前做好一切準備。”
“我哥哥總是離不開女人。”因犯盜竊罪如今在監獄裏服刑的靳如超弟弟揭發說,“他經常夜不歸宿,沒有別的事,就是去找女人,他沒有女人就活不了。”情況也確實如此。靳如超兩次犯罪,一是強姦罪,二是殺人罪,也都與女人有關。看來,他並不是不要女人,只是因猜疑和埋怨,而對前妻產生強烈的憎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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