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通過研究靳如超日記,發現他不時流露出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對個人需要的強烈渴望,但他的一些正當願望一直無法實,因而從內心深處表現出了種種誤解、焦慮和失望。從這裏不難看出,他雖然是一頭吃人的兇猛禽獸,但從另外的意義上說,也是一隻理應得到關愛、理解、教育和警惕的困獸。
由於得不到理解,靳如超對社會上人與人的關係得出了消極的結論:“人可憐:無人相互(信。以下括號內的字均爲記者所加)。人疼(痛)苦:無人結(接)觸。人生氣:無人解氣反而給你再加氣。人沒有愛:反而無人可憐愛你。人生氣:別人就高興。人求人:別人越知道你無能,反而人們離遠了你。你窮:別人越破你的財,讓你窮。你高興:別人越不讓你高興。”
瞭解情況的人告訴記者,靳如超對父母很孝順,其母親死後,他曾在監獄裏燒過許多紙錢。這次爆炸案時,他恨繼母,要炸她,可又怕炸了父親,就把炸藥放在了樓房外面,結果只炸了個洞,起了個嚇唬作用。
靳如超耳朵有病,深感身體健康的重要,因而對空氣是否清醒等十分敏感,幾次在日記裏提醒和要求自己:“ 人生身體健最主要的是室間清潔,空氣無臭氧化氣。把室內所有的舊物品和有產生氣體的物品,全部除掉更換新的,要室內明亮寬廣,室外要有草平(坪)絕(綠)化,以向室內提供氧氣。有病不能好轉反而加重,我的耳聾就是這個關鍵。最好在南方,叢林,天氣熱,空氣潮,四周滿面(地)都是綠化。”他還一再談到爲了自己的身體健康,每天要長跑、要吃點好的。雖然他的要求可能有點過高,但這些正當願望在監獄裏根本無法實現。一位有識之士指出,要徹底改造一個人,不僅要靠法律和監獄等有形的手段,更需要無形的感情特別是愛的給予。
靳如超對生活有時充滿着憧憬和追求。1997年,當他離開監獄獲得新生時,是多麼高興啊!這天,他在日記本的最後一頁寫道:“1997年9月15日,我順利度過8年11個月零1天大獄獲得新生了,減去了1年零29天餘刑,1997年9月15日上午9點30左右出了監獄大門,獲了新生,在獄大門,二次乘坐麪包車,第一次乘麪包車15元,乘換第二次麪包車240元,直接送到家門。到家後是12點40分左右,乘坐石市1路公共汽車到達人民商場,乘車在路上看到街頭上雙側,高樓商廈和人羣,社會生活方面都不繁榮,很土氣,所以本人看着非常不順利本人在獄中回憶的印相(象)本人決定要到達南方和蘇聯、香港和起(其)它邊貿邊界繁榮經濟收入維持生活。”
然而,當身在監獄的靳如超即將回到社會時,高興之餘,也有不盡的疑慮與擔心:“你回社會後你要高大的(特別地)警提(惕)注意你自己要清楚你自己不要麻脾(痹)你自己,因你是住過監獄的獄人,社會上的人都把你看成了賊的壞人,幹壞事的人,殺人出壞的人,你要注意,社會上的人都是這樣看待你的,只要你有一點壞事,社會上的人都不會放過你的,你不幹壞事,社會上的人也是說你是壞人,也頂着你,你說話他們也認爲你說的是壞話,你出門上他們也認爲你出門去幹壞事去了,你吵架他們認爲你要殺人,你說話他們什麼也不敢給你說,你問他們什麼事,他們都不敢告知你,也是怕你知道後會幹壞事,怕你問的事有目底(的)。”
可是,當時有誰能解除他的這些疑慮呢?後來的事實也正是如此。靳如超出獄後,或者是因爲單位看不上,或者是因爲自己好逸惡勞,結果幾次找工作,幾次失業。譏諷、嘲笑甚至打罵,那是常有的事。一位有識之士指出,社會本是教育和改造人的地方,但他得不到起碼的尊重和關注,導致他的復仇之焰逾燒逾烈。靳如超內心的仇恨和憤怒如同一顆定時炸彈,而周圍人們的冷漠,則是這顆炸彈的導火索。一旦引爆,同歸於盡的悲劇就將發生。
“我原來沒有想殺人。”當靳如超被抓獲後,公安幹警問他爲什麼要去雲南殺韋志花時,他交待,他和韋志花先是同居、生活了3個月。這期間,他的父親、後母及姐姐都不願意他倆結婚。去年11月11日,韋志花不知何故,突然離開了石家莊,走時還把靳如超家裏的600多元錢也偷走了。今年2月18日,靳如超帶了6800元錢,前往雲南尋“妻”。爲什麼帶這麼多錢?“準備在那裏跟她好好過日子。”但沒有想到,靳如超到了雲南後,韋志花不但拒絕跟他結婚,而且大把大把地花他的錢。靳如超說:“她與我結婚的事,她家提出要我出6600元錢,說是奶母錢,我覺得這不是賣人嗎,我不成了買人的人,我發覺上當了,受騙了……我想她們是想白花我錢。這樣我在韋家住了有15天。錢花了一千多,什麼事也沒辦成。我想韋肯定不想真心跟我結婚,我十分生氣,使產生了要殺她的想法……我知道,光殺韋志花這一條罪我就活不成了,所以我想反正也是一死,便想到用爆炸的手法,把石家莊與我有矛盾的鄰居章小飛等人殺死。”
雖然靳如超想殺的只是自己的仇人,可爆炸案卻傷及了許多無辜,造成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本來,他不想濫殺,不想危害社會,如他在石家莊製造爆炸案後,雖然身上還帶着半斤炸藥和34根雷管,卻一直沒有作案。在石家莊第一拘留所裏,他交待說:“在我想在北海把我製造爆炸和殺人的事寫成材料寄給公安部,然後我就自爆結束自己。 ”後來,在法院一審時,當他在法庭上聽到由於自己製造的爆炸致使108人無辜喪生時,他兩次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一位心理學家說,改造人的心靈是最難的了,心的創傷和扭曲必須靠心來挽救。遺憾的是,在這漫長的歲月裏,有關部門沒能及時發現這本日記,也就談不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對他的思想工作,包括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否則很有可能避免這場爆炸案。由此看來,冷漠的人際關係、不良的環境薰染、錯誤的教育方式和麻痹大意的管教辦法,是靳如超犯罪的外因。
正是由於靳如超的病態心理和骯髒靈魂,以及社會和家庭的冷漠氛圍,終於挖成了他的死亡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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