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審理了一起警察和律師相互勾結,妨害司法公正的案件,兩名知法犯法的“蛀蟲”一審分別以徇私枉法罪和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5年。
事情起源於一起輪姦案,李冰洋涉嫌與鞠寶等人利用往酒中下藥的方法將吳某輪姦,李冰洋的母親王雅莉聘請律師周立文爲其擔任辯護人,並和周立文多次合謀爲李冰洋減輕罪行,最後想到威逼利誘吳某翻供,以“處對象”爲名爲李冰洋開脫罪責。周立文承諾公安局的工作由他來負責,二人便分頭行動,煞費苦心做好承辦此案的警察孫志和被害人吳某的工作。
2000年10月9日,一幕事先導演好的鬧劇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李冰洋的辯護律師周立文帶着吳某來到公安局,找到辦案人孫志,一名警察和一名律師心知肚名的炮製了一份虛假的翻供證詞,法律就這樣被它的捍衛者所褻瀆。事後,周立文收下王雅莉的2萬元錢,並把其中的1萬元給了孫志。孫志在案件已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情況下,越權提審李冰洋和鞠寶,並篡改提審日期,一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輪姦案被顛倒黑白。在法庭上,面對公訴人義正嚴詞的訊問:“有這樣處對象的嗎?”身爲律師的周立文和身爲警察的孫志低下了頭,他們已經從法律的衛士蛻變爲法律的罪人,等待他們的將是漫長的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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