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市二中院一審審結一起特大團夥犯罪案件,該案共19名被告人,其中犯罪團伙成員17名。本案涉及搶劫、盜竊、強姦、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制猥褻婦女、私藏槍支、妨害公務等8項罪名。7人罪行嚴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被免於刑事處分。
2000年3月至6月間,張鐵良、豐晶晶等16人分別結夥,在本市和平、河西等7個區及北京市,採用持刀、槍等作案工具威脅及用鐵管等物毆打被害人的暴力手段,搶劫作案29起,受害者達41人,共劫得財物總計價值人民幣21萬餘元。同年5月至6月間,張鐵良、豐晶晶等人分別結夥採取鑽窗入室的手段盜竊作案3起,竊得人民幣5000元及價值7267元的電視機、首飾、紀念幣、茅臺酒、衣服等物品。
2000年6月30日凌晨3時許,張鐵良、豐晶晶、楊樂、鄭燕來、戴全凱及張某某(另案處理)竄至河西區瓊州道“酷熱”酒城附近,鄭燕來、張鐵良無故對一男青年尋釁,豐晶晶、楊樂等人持鐵管擊打男青年,男青年躲避毆打逃跑時,鄭燕來掏出隨身攜帶的小口徑手槍朝該男青年開了一槍,未擊中。(劉軍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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