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鑑於當前傳銷且已轉型企業的個別人員暗中仍在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天津市工商局近日就加強對轉型企業監管問題做出部署。
根據國家有關《通知》精神,天津市工商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加強對從事傳銷經營且已轉型企業經營現狀、經營模式、推銷人員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嚴格規範其經營行爲,保證監管到位。轉型企業必須將推銷人員的基本情況、推銷資格證書的數量等情況報市工商局備案;轉型企業對未取得推銷員證書的營銷人員要限期清除,一律不允許其繼續從事營銷活動;同時,嚴格對轉型企業推銷員證書的管理使用,不準轉借、不準複印。加強對已取得推銷員證書營銷人員的法制教育,不得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樑素梅 王金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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