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廣東省有關部門今日向媒體披露,根據該省《關於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各市、縣將科學制定人口發展規劃,確定人口遷移的規模和總量,並對科技人才和在粵投資的外商、華僑和港澳臺同胞親屬入戶,給予照顧。
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範圍和主要內容如下: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在廣東範圍內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自理口糧戶口及其他類型的戶口性質,實行城鄉戶口登記管理一體化,統一稱爲居民。以准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珠三角洲地區的城市化發展步伐應當更快一些。
進一步放寬科技人才入戶條件。凡來廣東工作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高中級專門人才和高級職業資格以上技能人才,應準其及直系親屬在實際居住地入戶。在大、中城市落戶的中高級科技人員到基層工作,並已將戶口遷往工作所在地的,應允許其隨時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
外商、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廣東省投資興辦實業,可給予其境內親屬入戶;內地居民前來購買商品房、自建合法住宅、投資興辦實業和捐辦公益事業的,可准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具體入戶條件由各市、縣政府確定。
進一步放寬直系親屬投靠的入戶條件,切實解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投靠入戶問題。夫妻投靠入戶的不應受婚齡、年齡的限制,隨進辦理遷移入戶手續。
廣州、深圳繼續實行“控制總量、優化結構”的人口政策,採取人口准入條件與年度人口計劃安排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實施有利於提高人口質量和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政策。大量吸納具有學士特別是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職業資格以上的高層次人才,補充吸收經濟發展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並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
推進小城鎮健康發展,鼓勵和引導更多的本地農民進入小城鎮就業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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