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記者搭乘拉礦石卡車前往山西臨汾,途經呂梁、晉中、臨汾三地市的孝義、交口、靈石、霍州、洪洞、堯都區等六縣市(區),所行各路段均遇站卡攔截,各種違規收費、罰款行爲令人觸目驚心。
凌晨1時許,記者搭乘的卡車行至孝義市西辛莊鎮,就被這個鎮私設的“卡子”攔住,要100元“礦山管理費”,司機好說歹說,降到80元。凌晨3時許,記者路經靈石縣路政檢查點。路邊一高一矮兩名路政檢查人員正在逐車罰款,名曰:“污染費”,每車10元,不給開票。 記者上前詢問,這位高個子的執法人員大聲呵斥:路政、路政!不懂?超載、拋灑全罰,交30塊錢……記者目擊,當時過路的5名卡車司機均“交”了10元錢,沒有拿到票。
在路邊的一所房子裏,記者見到了帶班值勤的負責人鄭某。鄭某當即檢查路查人員的票款,發現存根罰出543元,而兩名執法人員卻手持1100元的罰款現金。爲了逃避有關部門檢查,這兩名路查人員早已將空白罰單的存根上填好了車號。 凌晨5時許,在霍州公路收費站附近,遇到霍州市交通局路政股和運管所兩組檢查人員。 這裏的“行情”是:每車交10-30元,沒票。 記者下車採訪,正在執勤的七八個人立即“收工”,開車便跑,地上扔下了剛“罰”來的30元錢。天快亮了,車開到了洪洞縣地界。幾名身穿交通路政制服的執法人員攔車罰款。“規矩”司機們都懂,每車10元。這樣的情形記者遇到了兩次,見到卡車就罰,罰款10元,都是不給罰單,見到記者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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