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安徽阜陽市年齡最大的被告人——88歲的高俊停被一審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
高老頭原來是阜陽市潁東區某村民組的現金保管員。他在任職期間,自恃年事已高,在村裏也有幾分威望,便夥同兒子、兒媳於1993年4月29日從自己保管的本村民組的土地徵用補償費中擅自挪出50萬元給朋友所在的儲蓄代辦所,幫助其完成攬儲任務,並約定了利率。不料竟被村民組長髮現,被迫於同年7月7日將50萬元及利息轉回。爲此,高老頭感到很沒有面子。沒過幾天,高又從上述土地徵用補償費中挪出50萬元悄悄地以兒子名義存入同一信用社。三個月到期後,高將本金退回村民組,所獲利息8345元歸自己使用。高老頭自以爲這樣做神不知鬼不覺,哪知東窗事發,在追訴時效期限內,照樣要負刑事責任。(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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