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勞資糾紛引致兩民工割脈一事,警方今天尚在調查。昨天上午,花都區新華鎮某毛制有限公司幾名員工,爲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投訴僅兩天未果,其中兩人情急之下竟割脈欲自殺。
員工:扣證不給錢
據當事人王某說,8月13日,他介紹六名親戚老鄉進該廠工作,當時沒有簽訂合同。9月份一主管辭職,廠長命他暫代。12月初,他因不滿加班至凌晨2時,與廠長吵架,廠長要求其辭職。翌日,公司發給他5000元工資,除去以前借的1000元,尚欠1300元。六名親戚老鄉見狀,也要求辭職,並要公司當場付清拖欠的三個半月的工資。公司不肯,扣下其中四人的身份證。
王等七人只好向花都區勞動局投訴。本週一,區勞動局受理了投訴,要求王等昨天到勞動局與該公司協商。昨天上午,王獨自到勞動局,王說,沒想到其堂弟和表弟情急之下竟割脈自殺。幸門衛保安及時送院治療,目前已無大礙。
公司:怎能說走就走
該公司負責人楊經理則稱,當時王拒絕加班,自行離職。公司已付大部分工資,其餘待日後付清。王竟挑動工人罷工,教唆親戚辭職,並威脅公司。而公司規定辭職須提前一個月申請,故此不同意他們辭職。至於拖欠工資,楊解釋,廠裏實行計件工資制,王是主管,可計算工資的時工表製作混亂,廠裏要求他重新統計。公司員工割脈,楊懷疑是王教唆所致,廠方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王不滿楊的說法,說只有12月的時工表未交。至於親戚割脈,王表示事先並不知情。不過王承認,前兩天曾向親戚透露有意自殺嚇嚇公司,沒想到親戚會真的這麼做了。
糾紛解決須按程序
花都區勞動局葉局長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勞動部門對勞動爭議有一定處理程序,對王某的投訴還在調查過程中,王等就採取自殺手段威脅政府,做法過激,才投訴兩天就要馬上解決,不可能。目前已責成公司先墊付兩名傷者醫藥費。區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經初步瞭解,該公司與員工未簽訂合同。
昨天下午,在區勞動局協調下,公司已按每月800元工資和200元伙食費退還拖欠的三個半月工資給其中六人,他們可保留繼續追討的權利。公司認爲王某帶頭鬧事,1300元欠薪暫扣,待調查清楚後再作處理。
時近年底,因拖欠工資引起的勞動爭議增多,本報新聞熱線不時接到讀者投訴,並希望本報能予曝光。其實,打工朋友遇有勞動爭議,完全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凡事都會有一定程序,讀者應相信勞動部門,許多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不應爲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而作出過激行爲。當然,有關部門也應切實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真正贏得“打工一族”的信賴。 (駱蘋 張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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