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頒佈10年來,在動員、組織社會各方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廣大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該法的貫徹實施面臨了一些新的挑戰。這成爲日前在北京召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頒佈10週年座談會上討論的一大熱點。
挑戰,主要來自四個方面:
———面對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多樣化,未成年人羣體利益與其他羣體之間的矛盾加劇。近年來,家長強迫兒童輟學,工廠非法僱用童工等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殘疾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的子女、流動人口中的兒童等特殊的未成年人羣體,更是缺乏社會安全感。
———面對社會生活方式多樣化,社會不良文化和醜惡現象對未成年人成長造成負面影響。最近幾年,未成年人成長中的問題屢屢出現,甚至一些新中國成立後已經銷聲匿跡的醜惡現象又重新擡頭,諸如校園歧視與暴力、吸毒、色情、敲詐勒索、毆打搶劫等,特別是“黃、賭、毒”問題尤爲嚴重。
———面對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未成年人保護事業尚缺乏高效、暢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時有效的解決途徑。隨着政府職能的轉變、單位制的衰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逐漸失去了單位這一傳統的依託,必須尋找新的組織形式。社區雖然日益成爲代表和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重要場所,但我國社區發展相對滯後,還不能有效承擔從政府、企業中剝離出來的社會職能。
———面對日新月異的信息化,夾雜其間的消極內容會對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形成和正常社會化帶來阻礙。其中,因特網的“雙刃劍”現象最爲顯著。在增加青少年與外界溝通和交流的同時,網絡的負作用也很多:網上消極信息氾濫,成爲未成年人過錯行爲加劇的影響因素;無節制的網上漫遊,有損未成年人的健康;虛擬的網上世界使一些未成年人疏於人際交往,偏離社會規範,有的甚至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需要從立法、執法、守法等各個環節予以改進。有關專家分析:立法上,要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新情況,對該法的法律條文加以修改和補充,制定與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健全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執法上,要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的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加強各部門協調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守法上,要加強對該法的宣傳教育,使保護未成年人的觀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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