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學校收學費,開票得學生交稅,這樣的怪事你聽說過嗎?日前,大港區一學生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近日,大港區居民趙先生在天津醫科大學大港分校區進修大專學歷。趙先生說,他們8月交了1900元學費,當時學校收錢之後沒有開發票,開的是收據。學校的財務人員說當時不能開正式的發票,等以後再補。
直到半個月之前,趙先生再次找到學校要求補開發票,但財務人員說,想要開發票要交100元稅錢。
對於學校的此種要求,趙先生表示不理解。交錢要開正式的發票,這是不容置疑的,學校收錢,爲什麼發票稅要讓學生交,這些稅難道不是由學校交納嗎?
對此,醫科大學大港分校區的班老師說,收錢的標準是什麼和一些具體問題要問財務人員才能瞭解清楚,但負責財務的工作人員沒在,所以沒有辦法瞭解得更清楚。
昨天上午,記者又找到天津市稅務局,綜合計劃處的高女士介紹,學校收學費,按照規定要給學生開具行政性的或是經營服務性的統一發票,開收據肯定是不對的。發票的稅錢應由學校交納,根本沒有讓學生交的規定。
昨晚,該校的王先生給本報發來傳真稱,“這個進修專業是大港區光明學校與醫科大學聯合辦的,今年7月,我們接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物價局的津財綜(2001)42號文件,文件中第四條規定:轉爲服務和價格管理的收費部門,在收費時應使用稅務發票,並按稅法的有關規定依法納稅。我們這類辦學屬於‘價格管理的收費’,必須按42號文件辦理收費變更手續。7月至9月,是我校學生交費時間,我們按原來的收費標準和原來收據辦理,11月,新的發票下來,我們通知學生兌換新發票,並補交100元稅款,但個別學生不想交。目前學校正和稅務局協商,申請今年免稅,如果這樣,費稅改革中的矛盾就解決了。”(李柏彥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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