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招進一名未成年人管錢、管物,結果被捲走職工工資6.1萬元。捲走錢款的汪某,動機是替父還債。日前,汪某被閔行區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批准逮捕。
去年2月,汪某被上海某公司招聘爲該公司下屬木工廠總倉會計。4個月後,公司決定汪某負責每月職工工資的發放工作。6月10日,年僅17歲的汪某第一次從財務部領來當月職工工資11.3萬多元,分袋後開始發給每個職工,當天未發完的工資,被汪放入了保險箱。
此時,其父從漳州打來長途電話稱,因做生意虧本加上好賭,家裏房子已作了抵債,叫兒子想想辦法,以解燃眉之急。這時汪某想起了保險箱裏未發出的職工工資6.1萬元,便趁當夜一人加班之機席捲而去,連夜乘坐火車到漳州,將錢交給了父親還債。
三天未來上班的汪某,引起了公司的懷疑。打開保險箱,裏面的錢已沒有了。警方通過網上協查,一年後的10月27日,汪某在昆明被抓獲,此時他已身無分文。(唐海力陸勤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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