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增加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投入。以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人口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作爲目標,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現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企業最低工資、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失業保險金等標準適當拉開距離,形成合理配套的標準。
加強監督管理,努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把財政預算安排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納入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力爭明年上半年,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都實行社會化發放,確保及時足額地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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