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應訴新聞官司的記者,在法庭上竟遭到原告方有關人員辱罵、毆打,致使多處受傷住院。12月13日上午,發生在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法院第四法庭的這一幕,引起當地新聞界強烈反響。
今年9月19日,貴陽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查處一起野蠻裝修事件,《貴州都市報》專職特約記者寇啓偉跟隨採訪。9月21日,《貴州都市報》以《誓將野蠻裝修進行到底》爲題,對此作出相關報道。事後,事主———貴陽市某機關退休幹部黃荷娣以房屋裝修是其兒子所做爲由,於11月12日向雲巖區法院起訴寇啓偉及《貴州都市報》侵犯其名譽權。
據寇啓偉說,13日上午大約10時30分左右,經開庭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正當他根據審判長的要求,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時,後腦勺突然遭到重拳襲擊,回頭一看,只見黃荷娣的兒子葉虹等人衝上來。他隨即被逼到法庭的牆角,遭到持續10多分鐘的辱罵和毆打。
當日下午,寇啓偉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晚上,因傷痛難忍住進了貴陽市腦科醫院。14日下午,該院值班醫生劉鬆向記者介紹,寇啓偉面部多處挫傷,伴有噁心、嘔吐等症狀。
作爲被告辯護律師,龍雪青目擊了寇啓偉被毆打事件的全過程。她介紹說,在當事雙方做完最後陳述,經法庭指示,寇啓偉開始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時,黃荷娣的親友等10餘人圍了上來,其兒媳稱寇的報道侵權,寇啓偉則稱是否構成侵權法院判了纔算。黃的兒子葉虹上前,趁寇埋頭簽字時,向其後腦重重地打了一拳。然後,葉妻等人將寇啓偉逼至法庭一角,開始圍毆,直到法官叫來幾名法警將行兇者隔開。但黃荷娣的親友仍然叫囂:“反正我們知道你住址,你是跑不脫的。”
龍雪青心有餘悸地說,當時寇啓偉滿臉是血,縮在牆角。她只好要求法警護送其走出法院。
事發後,《貴州都市報》負責人表示,將用法律手段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貴州省記協副主席王保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記者竟在法庭上被人打傷,對此我表示強烈憤慨。這是藐視法庭、無視法律尊嚴的行爲,性質極其惡劣。”
王保民說,近年來,記者被打、合法採訪權利得不到保證的事時有發生,往往是某些當事人因被輿論監督觸動了利益,就遷怒於記者。事實上,輿論監督不是個人行爲。他呼籲,保護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的法規應儘快出臺,整個社會應形成有利於記者正常採訪的氛圍。
記者採訪了貴州朝華明鑫律師事務所主任程朝華。程指出,雖然當事法庭宣佈休庭,但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也是庭審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庭審的最後一道法律程序。可以說,行兇者是在開庭時間當庭毆打訴訟當事人,具有報復行兇的主觀惡意,是極其惡劣的侵權行爲。對這種藐視法庭、嚴重干擾正常司法程序的行爲,人民法院有權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對行兇者進行司法拘留。(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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