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網民關注的“‘玩美女人’還是‘玩美的女人’”?———“內衣廣告惹官司”一案有了下文。昨天,上海黃浦區法院作出了維持上海市工商局黃浦分局對思薇爾(南海)服裝有限公司行政處罰的判決。
今年3月,思薇爾公司爲推銷其生產的女式內衣,委託他人制作了印有“玩美女人”字樣的燈箱廣告,並在地鐵、上海火車站等處發佈。市工商局黃浦分局對思薇爾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發佈,公開更正,罰款20多萬元的行政處罰。思薇爾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爲,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要求,對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行爲,工商行政機關有權依法進行查處。
判決書中指出,“玩美女人”地鐵燈箱廣告,由於廣告詞中“玩”字的多義性及“玩美女人”的詞語搭配,極易誤導地鐵中的匆匆過客產生“玩弄美女”的不良印象,且客觀上已經產生了不良後果,這種後果,明顯有悖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所倡導的社會良好風尚,工商部門對此行爲進行查處並無不當。
思薇爾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表示,要向公司法人代表通報以後,再作出是否上訴的決定。(王德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