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依法對13件嚴重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34名分別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放火、搶劫、強姦、盜竊等罪行的犯罪分子被分別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及有期徒刑。宣判結束後,黃小翔等7名已覈准死刑,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驗明正身,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介紹,昨天被一審宣判的有殺害民警、結夥搶劫、盜竊的一個由11名被告人組成的集團犯罪案件。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範新玉(化名金鵬),出生于山東省莘縣,初中文化,農民,暫住南京市白下區淮海路。2000年12月15日17時許,被告人吳劉路、陳利民打電話給南京市某派出所39歲的民警毛某,以聚餐爲由接毛至該市白下區一大酒店就餐。飯後,被告人範新玉、陳利民、吳劉路、葛啓飛將已醉酒的毛某帶至該市秦淮區仁厚裏一所房間。當晚23時許,4人強行扒下毛的警服,將毛殺害並分屍。次日,上述4名被告人將毛的屍塊運至郊外掩埋。另外,這夥人自1998年9月至2000年1月,分別結夥攜帶作案工具,盜竊作案15起,竊得財物價值121萬餘元。被告人範新玉、陳利民還非法購買構支彈藥。法院一審判處範新玉、陳利民、吳劉路、葛啓飛死刑,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緩及2至14年有期徒刑。
昨天被執行死刑的還有:故意殺人並焚屍的罪犯黃小翔、李彪;持刀傷人並致人死亡的罪犯曹廣軍;爲泄私憤、持刀捅死其兄的罪犯孫太明;手段殘忍、殺死兩人,輕傷一人的罪犯周延才;爲報復同鄉、用汽油活活燒死3人(其中有一名3歲男孩)的安徽悍婦趙美俠;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預謀入室殺人劫財,並在劫取財物過程中,故意殺死年僅14歲少年的罪犯單德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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