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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昨日在頭版報道了年僅28歲的建行潼關支行開發區分理處原主任蘭榮,貪污儲戶上千萬元巨款一審被判死刑的消息後,人們想知道的是,這個曾因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攬儲狀元』的青年是怎樣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又是怎樣暴露出罪行的。
大義父親深夜舉報巨貪兒 2000年12月2日晚,寒風凜冽,潼關縣城異常冷清。縣公安局門前,『有事找民警』的燈箱在黑夜裡顯得格外醒目。晚10時許,燈下走來一位男子,他時而疾步向前,時而止步來回走動。猶猶豫豫中,這位男子敲開了公安局大門。
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待了來人,原來是報案的,舉報內容著實讓民警吃驚不小。這位男子是潼關縣人民銀行紀檢組長蘭某,報稱在建設銀行工作的兒子蘭榮有重大經濟問題,並將一個大信封交給民警,是一堆存單和存折。聞訊趕來的公安局長查看了存單、存折後,認為這是一起職務犯罪,應屬檢察機關立案。
潼關縣檢察院檢察長焦小潼得知情況後,迅速召集反貪局人員部署調查。恰在此時,潼關縣建行緊急報案,開發區分理處主任蘭榮攜款潛逃。檢察院立即成立了以焦小潼為組長,副檢察長周加強為副組長、張建平等12名乾警組成的『12·2』專案組。
經過12小時的緊張工作,次日中午,蘭榮偷支儲戶存款210萬元的犯罪事實已經查實。經檢察長批准,蘭榮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迅速立案。建行開發區分理處向所有儲戶發出通知,凡與該分理處有業務往來的客戶速到銀行登記核對。不到一天時間,專案組查得蘭榮涉嫌挪用的公款數目已達1000餘萬元。
專案組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開始了緊張的追逃工作。
千裡追逃蛀蟲甘肅落法網
功夫不負有心人,蘭榮的社會關系很快被專案組掌握,王某、李某與蘭榮關系密切,還有蘭在外包養的女人。
12月5日,乾警傳訊了王某,王某說對蘭榮的事一無所知。但說自己12月3日早上接過一個陌生女人的電話,這個女人叫『王小雪』,是蘭榮包養的女人,但已回湖北老家。12月7日,乾警又傳訊了李某,他交待曾陪蘭榮出逃,藏匿在渭南某賓館。並說蘭榮同『王小雪』多次通話。當問及蘭榮現在的情況時,李某卻一臉茫然。
專案組分析認為,『王小雪』有充分的時間和蘭接觸,找到『王小雪』成了能否成功抓捕蘭榮的關鍵。專案組做出決定,由周加強、張建平、侯剛橋等6名乾警赴湖北尋找『王小雪』。在湖北警方的配合下,辦案人員很快便找到了『王小雪』,對其家庭及社會關系展開調查,對蘭榮可能藏匿的賓館進行了突擊檢查,查出蘭榮去年6月曾在某賓館與王同居,事實進一步證明兩人關系不一般,蘭榮在逃跑中極有可能與王聯系。
專案組突審『王小雪』,王痛哭流涕著交待,12月3日,蘭榮和一穿黑皮衣的人領她到過十堰市,第二天一早起又回到西安,三人分手。蘭榮現在的去向她不知道。專案組為掌握蘭榮的行蹤,決定將『王小雪』帶回陝西。
回陝西的路上,辦案人對『王小雪』的關心照顧感動了她,她表示會協助抓捕蘭榮。12月15日上午10時許,專案組在河南鄧州修車時,『王小雪』的手機突然響起。辦案人員授意『王小雪』接電話。『王小雪』接起電話,果然是蘭榮打來的,王根據安排對蘭說:『家裡給我介紹了個對象,我不願意,我已在十堰市准備外出打工。』蘭說:『你想不想來我這兒?』王問:『你在哪兒?』蘭說:『在寶雞。』王問:『咋聯系?』蘭說:『到寶雞後,你打電話聯系。』
辦案人員將情況報告專案組領導後,迅速向寶雞進發。次日凌晨,他們與提前趕到的焦小潼檢察長匯合,立即研究抓捕蘭榮的方案。12月16日上午10時,專案組讓『王小雪』在寶雞長途汽車站門口給蘭榮打電話,蘭在電話裡反復追問有無人跟蹤,確認萬無一失後,蘭告訴『王小雪』說自己並未在寶雞,而在甘肅武威,叮囑『王小雪』乘中午1時20分的西安至庫爾勒的火車,在武威南站下車。
專案組決定,由渭南市檢察院偵二處處長閻國武帶隊先行一步,周加強帶隊同『王小雪』乘1067次列車一同走。
12月17日上午8時10分,周加強等到達武威南站,在閻處長的安排下,兩路辦案人員迅速進入各自位置設網捕獵。20分鍾過去了,候車室的人快走完了,等候接站的『王小雪』還未見到蘭榮。這時,一個女人走過來,張開手中一塊紙片問:『你是×××嗎?』『王小雪』說是,來人說:『跟我走!』這時『王小雪』背後不遠處一男子緊跟過來。三人從候車室出來向車站廣場外的一輛出租車走去,當他們快要上車時,隱藏在廣場四周的乾警猛撲過來將男子按倒。但這名男子不是蘭榮,而是陪蘭榮一起潛逃的楊慶立。經審訊,楊慶立供出了蘭榮的住處,閻國武、周加強帶領辦案人員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直撲10公裡外的武威市和平鎮蘭榮租住的民房處。剛剛起床的蘭榮被乾警生擒。
違規攬儲巨款投入無底洞
今年28歲的蘭榮系潼關縣太要鎮太峪口村人,1993年從銀行學校畢業,1994年即被建設銀行潼關縣支行聘為代辦員。蘭榮表面上熱情、直爽,很受鄰居和同事喜歡。因為蘭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有開拓精神,先後在建行系統信用卡部、會計部和開發區分理處,任記賬員、出納員、復核員等職務。這期間,為了完成攬儲任務,蘭榮到處游說,和他直接認識的、間接認識的親戚、朋友、熟人及較多儲戶紛紛將自己的錢存到蘭榮所在的銀行。蘭榮也因此被評為建行系統攬儲狀元,並代表建行出席過省金融系統表彰會。
1997年元月,蘭榮被建行潼關支行任命為潼關縣開發區分理處主任。上任伊始,他工作更加努力勤奮,為保住分理處的攬儲成績,蘭榮想盡辦法,對儲戶的要求有求必應。有幾位儲戶前些年在基金會投資入股,到最後連本金的70%都兌不出來,他們求蘭榮幫助兌出錢來,蘭榮竟私自動用銀行公款假稱為這些儲戶全額兌現,而那些一時無法兌現的基金會股金卻全砸在他的手裡。蘭榮為別人的基金貼現,為別人付債,為別人要勞務、要運費等期間共挪用公款38萬元。一些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儲戶和熟人向蘭榮提出貸款,蘭榮為和這些儲戶搞好關系,竟違反銀行的規定,將銀行公款269萬元貸出,卻無任何貸款合同及賬務記載;為討好儲戶,他買了近50部式樣新潮的手機『獎勵』儲戶,一般儲戶只收少量的錢,一些存錢大戶或關系好的則分文不取,僅此一項銀行就損失了13萬餘元。
蘭榮為攬儲費盡心思,無原則地遷就儲戶的無理要求。從表面看,他工作成績的確驕人,但代價異常沈重。經他口頭約定貸出去的錢無法收回,替別人貼現、還債等等的損失無法彌補。他艱難地維持著『強人』的虛弱外表。
潼關前些年因開金礦而暴富的人不在少數,蘭榮穿梭在這些人中間做著自己的發財夢。一天,他和好友李某閑聊時,李某說自己給潼關縣西峪一金礦老板運礦石,可該老板因資金緊張,一直沒錢付給運費。李某又說,該金礦品位不錯,但老板已無資金再投入,礦山處於停滯狀態。李某看蘭榮對金礦很感興趣,遂試探著說:『我看不如咱們把礦接過來,也就是一百多萬,只要挖出礦石,幾個月就能收回投資。』蘭榮思考良久,認為要想發財就要敢於冒險,就同意將金礦接過來。蘭榮答應李某,錢由他想辦法。
此後時間不長,一儲戶通過蘭榮存入五年期國庫券存款41萬元,蘭榮將已不再使用的國庫券收款憑證用了一張,41萬元公款就這樣落入他的手中。沒過多久,蘭榮便用同樣的辦法籌集到資金100多萬元,這些錢全被他投進了金礦。這之後,李某又向蘭榮推薦其他金礦,蘭榮又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為與國有大礦老總搞好關系,蘭榮不惜重金多次同大礦老總到西安瀟灑、揮霍。他為了管理金礦方便先後購買過4部汽車,但原先企望值極高的兩處礦井一時難見回報。放棄吧,兩個井已投入數百萬元,這些損失可怎麼辦?繼續乾吧,還得再投入。就是這兩個金礦將蘭榮拖入了不能自拔的泥潭,直到事發出走前,蘭榮總共為這兩個礦投入了625萬餘元。
可金礦的教訓並未使蘭榮在犯罪的道路上懸崖勒馬,錢迷心竅的他又投資30萬元在潼關嵩岔峪坑口開金礦。這期間,他聽說河北秦皇島某自治縣金礦品位高,又親自去考察,並投入32萬餘元繼續圓自己的發財夢。
在蘭榮當主任的近4年中,他采取直接從銀行賬面偷支儲戶存單、私開『雙整』存單和國庫券收款憑證、轉賣國庫券收款憑證等收入不入賬手段,共貪污挪用銀行公款1154.46萬餘元。侵吞的這些錢,他除了用於開礦、私自貸給別人外,還私自送人、借人、賄賂他人及個人用於買房、買汽車、炒股、買保險等。
因蘭榮私自貸給他人公款都是口頭約定而沒有合同,故給辦案人員追款造成了極大的困難。主辦檢察官史策和張小康經過半年的努力,但截至記者采訪時,檢察官只能追回損失150餘萬元。
欺騙儲戶馬腳將露慌逃匿
蘭榮貪污挪用巨額公款幾乎都是采用直接偷支儲戶存款和給儲戶開『假存單』、『假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法,他曾為自己的『聰明』自鳴得意。到了2000年,大量被他挪用的存款陸續到期,不斷有儲戶來取款。蘭榮很清楚,這些錢只有自己還,可他哪有錢給儲戶?怎麼辦?他竟又想起自己手裡的空白存單及沒交回去的國庫券收款憑證,連蒙帶騙,以高息存款相利誘,騙得這些取款的人繼續將款存在他這裡。
有段時間裡,部分儲戶對蘭的情況似乎有所察覺,他們向他索要存折,在單位等他,在家裡堵他,在路上截他。蘭回到家時,在縣人行工作的父親又追著問他,妻子也擔心地問他,此時的蘭榮四面楚歌,見人就想躲。一天,他到渭南去散心,在歌廳遇到了『王小雪』,兩人相談投機,難捨難分,蘭遂在潼關縣租房與王同居。
2000年9月,縣建行對下屬分支機構例行檢查,發現蘭榮4月份領出的一本24份存單未交回。而這本未入分理處賬的存款單早已被蘭私開了出去,蘭『急中生智』,以手工填的存單不規范、要換成機制存單為由欺騙儲戶,將存單收回。但收回的存單都已填寫過,交上去的話,罪行即會暴露,他遂將存單上填寫過的地方全部燒掉,只剩下號碼依稀可見,他以這些只有號碼的殘單交了差。過了這一關,蘭榮驚魂未定,又想起沒有進賬的另外私開的50份存單,他清楚這件事遲早會被上級發現,遂又以同樣的借口從儲戶手裡騙回存單。
那些上交存款單的儲戶,時間長了還不見蘭榮把機制存單交給他們,起了疑心的儲戶就緊追著要存單。
2000年10月後,蘭榮陷入更大的困境,口頭貸出去的259萬元一分要不回來;投入金礦的600多萬沒有回報,想將金礦賣掉又找不到買主;儲戶追著要存單。最要命的是單位對其所作所為似乎已有所察覺。面對這些,蘭榮想以死來逃避法律懲處。
2000年11月29日,蘭榮到了渭南,他給裝修好的連一天也沒住過的新房添置了9000餘元的家具、電視等,做好在新房中結束自己生命的准備。這異常的舉動被朋友發現了,他們勸蘭榮不如一走了之,朋友的建議又燃起了蘭榮對生命的眷戀之情,有個叫楊慶立的人表示願陪蘭出走。12月2日,蘭榮在西安火車站將從儲戶手中收回的另外幾十份存單和材料托朋友捎給父親。這纔有了蘭父手持證據,深夜赴公安局檢舉兒子的義舉,也進而揭開了蘭榮這一年輕巨貪的墮落軌跡。本報記者周秦通訊員陸劍
編後從一個眾口樂道的『攬儲狀元』到令人唾棄的金融巨蛀,蘭榮人生軌跡轉折的幅度之大令人深思。他的墮落和他對自己的放縱有著必然的聯系。但審視他墮落的歷程,我們不禁要問,蘭榮在不到4年時間給國家造成如此大的損失,難道非要等到他的老父親去揭發舉報纔能曉之於世嗎?蘭榮能利用手中的權力屢屢得逞,難道不能說明對這一權力的監控制約機制顯得無力嗎?看來健全科學的監督機制對預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纔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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