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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臨安市法院12月份以來,受理各類案件229件,其中33項爲當日立案、當日審理、當日結案,大大方便了羣衆的訴訟,減少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爲全力清理積案、提高結案率,每年12月份後半個月甚至一進入12月份便不立新案的做法,近年來已成爲不少法院的慣例。浙江省臨安市法院今年大力轉變工作作風,急當事人所急,想當事人所想,實行理積案和立新案兩不誤,受到了羣衆好評。
在今年浙江各地開展轉變機關作風建設的活動中,臨安市法院通過自查自糾,認識到“年末不立案”的做法,給老百性帶來了新的訴訟難,有損人民法院形象。因此,今年11月初他們就提出要堅決摒棄舊習,實行“清理積案不關立案門”,以確保依法及時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臨安市法院將此決定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並通過媒體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法院還承諾,只要當事人提供的訴狀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一般在30分鐘內辦妥立案手續。同時要求立案庭做好對新收案件的排期開庭工作,對一些簡單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進行速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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