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通城縣一位剛滿17歲的少女黎某,被庸醫徐天保一針奪去了性命。9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徐天保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10月9日,通城縣衛生局已通知無行醫資格的徐天保停止一切醫務活動。然而,徐天保卻於去年10月14日晚,應通城縣五里鎮村民黎時鰲的要求,爲剛滿17歲、患有哮喘病的女兒治療。徐天保在未進行青黴素皮試的情況下,將青黴素、氨茶鹼、地塞米松稀釋後,對黎某進行靜脈注射,又沒按常規觀察便離開黎家。後來,黎某出現呼吸困難,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通城縣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確認,黎某屬青黴素過敏休克死亡。
|